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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整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主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省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全市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4、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国家和省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安排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参与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
6、实施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价格总水平,制定和调整属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与收费标准。
7、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市内供求和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搞好全市粮食宏观调整、指导、监督省内重要商品的储备、轮换和国家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8、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指导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