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发布该《通告》
2018年自槟榔上市加工生产以来,熏烤加工槟榔“榔烟四起”,严重影响着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打造万宁城乡和谐宜居环境,促使我市槟榔加工业健康发展,特发布该《通告》。
二、该《通告》的适用范围
万宁市全市范围内。
三、该《通告》中所指的整治对象
1、采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
2、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槟榔烘干设备(包括电炉、蒸汽炉、新型黑果加工炉等)绿色改造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工厂、加工户);3、选址不合理、手续未完善的槟榔烘干设备企业。
四、该《通告》中有什么整治措施
1、全市范围内点火生产的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必须自行灭火停止生产,主动拆除加工设施。对拒不自行灭火停止生产,继续采用传统土法工艺烟熏烘烤槟榔黑果的加工点(户),市政府将依法强制取缔,并追究加工点负责人的法律责任;2、槟榔烘干设备企业必须自行改造(淘汰)燃煤锅炉及新型黑果加工炉,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手续,污染物排放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3、对选址不合理、手续未完善的槟榔烘干设备企业,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拒不停止生产的,市政府将依法关停(闭)或限期搬迁。
五、该《通告》中有什么奖励措施
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万宁市槟榔局和环保局派员现场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