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背景
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调动旅行社开发境外客源市场,吸引更多境外游客到万宁旅游,市政府于2018年7月11日颁布实施《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2020年入境旅游发展奖励补贴办法》(万府办〔2018〕112号),但在2017年奖励补贴办法审核过程中出现了旅行社无法提供团队电子行程单、港澳台区域的客人边检单、与酒店签订的协议、租车合同等问题,结合游客入住我市旅游饭店结算实际情况以及参考省旅文厅、相关市县经验做法,并根据万宁市十五届第46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我局拟对《万宁市2018-2020年入境旅游发展奖励补贴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改内容
《万宁市2018-2020年入境旅游发展奖励补贴办法》奖励补贴资金申报修改为: 旅行社在奖励年度结束次年1月1日—2月20日向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提交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表、边检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入住万宁市旅游饭店订单、入住饭店登记系统的记录以及与饭店住宿结算发票等有关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相关文件链接: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2020年入境旅游发展奖励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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