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政策依据
1、《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信网办令2019年第46号)
2、《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琼交运函〔2018〕525号)
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19〕531号)。
三、起草过程
我局在报送请示之前草拟了《万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咨询相关行业的专家,征求市发改委、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对初稿进行多次修改。2020年8月6日由魏龙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我局依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各单位意见将方案修改完善,并根据市司法局意见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万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七章四十三条,对《细则》的目的、依据、范围、职责、监督管理。
第一章共4条,明确了制定《细则》的目的、依据、范围以及主要原则。
第二章共4条,规定了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向市交通、通信、公安、税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提交材料的种类,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后应当按规定做出决定。
第三章共7条,明确了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标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件等内容。
第四章共4条,对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进行审核,按规定的条件核查后在相应的时间内做出审核决定等内容。
第五章共14条,主要是对网约车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约束等内容。
第六章共6条,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章共4条,说明了解释权、实施期限以及废止的相关规章。
相关文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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