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解读--最新解读 --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万宁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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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实施细则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制定本实施细则的必要性。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 号)中提出:“(七)鼓励项目应用。为鼓励社会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 年底前,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具体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规划部门于6月30日前出台本市县装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为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更好的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确保在2020年底前使得我市项目实施全部实现装配式,保证所有项目实施的装配率达到国家标准。


(二)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装配式建筑批示精神的通知》(琼建科函〔2019〕357号)及省领导批示精神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琼建科〔2019〕137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本实施细则的过程


为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管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资源规划厅指导精神,我局起草了《万宁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代拟稿)》,该实施细则参照陵水县、洋浦开发区等兄弟市县已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深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成。并征求了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实施细则。


三、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一共十二条。


第一条为制定本实施细则的作用和依据;


第二条为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


第三条为我市建设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奖励的标准;


第四条至第八条为我市装配式申报、认定、审批及图纸审核的具体程序;


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为我市装配式建筑批后日常监管、竣工验收和奖励认定。


第十二条为附则,明确本实施细则施行时间、有效期限和解释权属。


四、本实施细则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效的推进我市建设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并让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的企业真正得到好处,从而使得更多的企业在项目建设中更有意愿实行装配建筑,确保在2020年底前使得我市项目实施全部实现装配式。



相关文件: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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