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文件 --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7 08:2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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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万宁人员


(一)近7天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近7天有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等6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经停航班),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填平补齐,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涉疫区之日开始算,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近7天有山西大同、山西太原、广东广州、广东花都、广东深圳、广东韶关、辽宁沈阳、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四川泸州、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湖北仙桃、河南郑州、重庆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条件)或隔离点隔离3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旅居史的货车,暂不进入万宁;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货车,对绿码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即卸即走。


(五)其他省市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二、省内来(返)万宁人员


省内市县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宁市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本通告于发布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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