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公众防御指南
1.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2.船舶停止作业,海上作业人员转移上岸。
3.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关闭和紧固门窗,备好必要生活用品,低洼易涝区、危房、边坡等可能发生危险区域人员及时转移。
4.行驶车辆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如遇严重水浸等危险情况应当立即弃车逃生。
5.特别提醒: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待台风完全过境。
(海南省三防办、省应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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