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公安交警疫情期间加强对电动车、摩托车未戴头盔行为等进行劝导--今日万宁 -- 万宁市人民政府

万宁公安交警疫情期间加强对电动车、摩托车未戴头盔行为等进行劝导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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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我市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反弹。对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各路面秩序中队在疫情防控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劝导行动,确保疫情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同时也劝导市民群众出门须戴口罩全力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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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交警大队万城、兴隆、和乐中队及路检组人员在全市各红绿灯口及农贸市场等地段组织开展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劝导,切实提高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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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各中队民警带领交通劝导员深入城区各红绿灯口以各乡镇的集贸市场,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纠正他们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有效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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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21日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1386人次、交通劝导3672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本。


据统计,在发生的摩托车、电动车有关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或者乘车人头部受伤的比例高达80%,因人的头部结构比较特殊,只要受到撞击,很容易形成脑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造成死亡。因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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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公安交警温馨提醒:疫情期间,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出门须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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