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万宁市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加大非法烟花爆竹查处力度,近日,依法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一批,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
12月20日凌晨,万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万宁市礼纪镇莲花村委会莲兴路查获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货车,随后移交礼纪海岸派出所处理。经查,车主林某某在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当晚从外市县将该批烟花爆竹运到莲兴路旁等待交接。目前,林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其运输的268箱礼花和100箱鞭炮被依法收缴。
12月19日,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侦查获取的线索,联合和乐派出所及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在和乐镇乐群村委会乐群村陈某某家中查货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查,陈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目前,陈某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其非法储存的946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万宁警方提醒:岁末年初,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万宁警方将联合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线索,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一定要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按规定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记者:梁振玮
通讯员: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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