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万宁市礼纪镇一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2000元--今日万宁 -- 万宁市人民政府

曝光台|万宁市礼纪镇一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2000元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7 09:1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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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秋收进入尾声,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火灾隐患,焚烧秸秆触犯法律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11月5日,万宁市礼纪镇三星村一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被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海南铁塔视联APP推送预警消息,万宁市礼纪镇三星村委会辖区内疑似有露天焚烧行为。礼纪镇执法中队立即赶往调查,经核实,系三星村村民曾某某在自家园地内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礼纪镇执法中队当即对当事人曾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村民作出2000元的顶格罚款处理。当事人曾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保证以后要遵纪守法,不再乱焚烧秸秆和垃圾。


特别提醒的是,个别群众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晚上焚烧可以躲避监测,其实不然,海南铁塔视联APP带有热成像红外线追踪功能,只要出现起火点,则会自动追踪拍摄。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自觉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并积极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共同守护好万宁的蓝天。


焚烧秸秆究竟将受到哪些处罚?

处罚都有哪些等级?


不妨让我们看看下面相关法律法规吧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①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②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通讯员:翁景顺

编辑:祝一萱

审核:陈明思

监制:卓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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