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25-9/2021-00078 分 类:政策文件;部门文件;专项经费/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3日 文 号:万财农〔2021〕737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3日万宁市财政局关于
下达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349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207号)及市本级财政资金(万财发[2021]35号),下达市科工信局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中央资金950万元、省级资金42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
二、请严格按照附表计划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同时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工作。
三、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继续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附表: 1、 万宁市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表(第二批)
2、绩效目标申报表
万宁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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