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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9月消费扶贫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fpbgs/2020-00016 分  类:部门文件/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万宁市扶贫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2日 文 号:万脱贫指办〔2020〕40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万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2020年9月消费扶贫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积极响应“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我市提倡干部职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购买扶贫产品。为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现将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各单位落实消费扶贫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线上累计: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我市线上累计消费50.32万元,其中9月份线上消费4.48万元。

(二)线下累计: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我市线下累计消费313.18万元,其中9月份线下消费58.57万元。

二、各单位9月份消费扶贫情况

(一)各党群机关:24个党群机关9月份上报消费扶贫金额39000.5元。其中消费额前三的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6400元、市委组织部4520元、市委办公室4235元。

(二)各行政单位:33个行政单位9月份上报消费扶贫金额177931.2元。其中消费额前三的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3991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5777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4882元。

(三)各镇党委和政府:12个镇9月份上报消费扶贫金额312638.2元。其中消费额前三的是:三更罗镇人民政府86537.5元、万城镇人民政府50856元、东澳镇人民政府48760元。

(四)企事业单位:30个企事业单位9月份上报消费扶贫金额100814.6元。其中消费额前三的是:市农商银行31470元、市第三中学16540元、市民族中学7903.4元。

三、存在问题

8个单位未上报9月份消费扶贫情况。分别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电信万宁分公司、大同中学、联通万宁分公司、市森林公安局、万宁中学、移动万宁分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参与消费扶贫活动。各单位应按照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文件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特别是积极购买市、镇、村举办的爱心扶贫集市上的扶贫产品。各单位要发挥好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提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按时购买扶贫产品。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争做消费扶贫爱心行动代言人,踊跃转发消费扶贫信息,积极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扶贫。

   (二)积极组织产品上架爱心扶贫网。各镇要提高线上产品数量和质量,要积极帮助贫困户(合作社)上架优质扶贫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应组织人员定期对线上出售的扶贫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严格监管产品质量,确保我市线上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

   (三)按时上报消费扶贫统计情况。各镇每月要统计本镇扶贫产品销售总额并上报,各定点扶贫单位每月23号将本单位消费扶贫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购买凭证及时报送市扶贫办。市指挥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消费数据进行每月通报消费扶贫落实情况。(联系人:林清霞,电话18789927052,邮箱:fpsf499@163.com)

  (四)消费扶贫金额及时计入扶贫手册。各位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将贫困户在线上线下销售的产品收入计入扶贫手册并及时在电子扶贫手册中及以更新。

附件:1.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党群机关)

2.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行政单位)

3.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乡镇)

4.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企事业等单位

万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党群机关).xlsx
附件:2.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行政单位).xlsx
附件:3.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乡镇).xlsx
附件:4.万宁市9月份消费扶贫统计表(企事业等单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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