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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3年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00821205-9/2023-00008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2023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负责全市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度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负责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本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核市财力基建项目概算,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概算控制和复审工作审核。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负责全市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市价格公共服务,协调“菜篮子”建设。

(十三)负责实施本市粮食物资、仓库基础设施和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定期审核工作;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活动和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统筹全市粮油、粮食流通等统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以及市级储备粮和军队粮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四)做好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万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3.万宁市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8.0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978.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27.16万元、上年结转5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978.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02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96万元,占35.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2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106.89万元,占5.40%;节能环保支出50.91万元,占2.58%;城乡社区支出400万元,占20.22%;住房保障支出38.59万元,占1.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0万元,占3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9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07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经费相应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经费相应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8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在职及退休人员社保基数提高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0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部分支出转入本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故本项经费也相应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93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故本项经费也相应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2万元,主要是今年前没有此项支出,均是于职工退休办理职业年金纪实时才申报拨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每位领取优抚费用的人员其他补助增加,故此该项经费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0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社保基数总值降低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后,社保基数总值降低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86.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数提高,故本项经费也相应增加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59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部分支出转入本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社保基数总值降低

1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1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3.5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四、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00%,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故此增加一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车保有量5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计划接待620

(二)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是财政缩减开支,减少项目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是财政缩减开支,减少项目预算

六、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1978.07万元。

七、关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978.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91万元,占2.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16元,占77.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万元,占20.2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43万元,主要是财政缩减开支,减少项目预算

八、关于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9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6万元,占31.15%;项目支出1361.91万元,占68.8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43万元,主要是财政缩减开支,减少项目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2023(部门)本级、万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万宁市价格认证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5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27.16万元、政府性基金4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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