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0-00083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文件状态:是《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及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10月3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咨询电话:62228351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4日
《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
以《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兴隆旅游度假区2030年开发边界为范围,东至太阳河大道、南至莲兴路、西至热带植物园景区、北至文通村,总用地面积23.42平方公里。
总体定位
以热带风情旅游、温泉康养度假为主导,以健康旅游、侨乡文化、热带植物为特色,宜居宜游宜养的复合型风情小镇。
功能定位
1、健康旅游产业集聚区
提升规划区温泉度假、康体养生、运动休闲、文化体验功能,拓展健康旅游产业内涵,积极培育健康医养、特色体育、教育培训等健康服务产业。
2、万宁南部旅游组团服务中心
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承担万宁南部旅游组团核心的服务功能,包括游客集散、商业购物、文化娱乐、体育休闲、餐饮住宿等。
3、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
为本地常住居民提供商业、商贸、居住、休闲、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本地居民生活需求的现代宜居城镇。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总人口约74500人。其中常住人口28600人(含产业人口3000人),旅游过夜人口9700人、康养度假人口19800人、旅居度假人口16400人。
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23.4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11.3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与旅游建设用地10.93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0.42平方公里。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两心、四区、两园”的规划结构。
一带:即太阳河滨水休闲景观带。
一轴:即 “温泉大道—兴侨路”形成的东西向发展轴线。
两心:即规划区旅游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
四区:温泉旅游度假区、侨乡风情小镇区、高端康养度假区、特色体育休闲运动区。
两园:兴隆热带植物园、东南亚风情园。
土地使用控制
1、土地使用分类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部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划分至小类。
为了增加旅游度假区土地使用的混合性及弹性控制,规划增加文化/商业混合用地(A2/B1)、商住混合用地(R2/B1)、旅馆/娱乐康体混合用地(B14/B3)、旅馆/商业混合用地(B14/B11)、康养设施用地(K)和旅游产业用地(L)。
文化/商业混合用地(A2/B1):包括文化、商业功能的混合用地。以文化建筑为主,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小于15%。
商住混合用地(R2/B1):包括居住、商业功能的混合用地。以居住建筑为主,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小于15%。
旅馆/娱乐康体混合用地(B14/B3):包括旅馆、娱乐功能的混合用地。其中,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小于5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大于40%。
旅馆/商业混合用地(B14/B11):包括旅馆、商业功能的混合用地。其中,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小于5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大于40%。
康养设施用地(K):以旅游度假、健康疗养为主,含医疗、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服务功能及设施的综合用地。以康养接待设施为主,主导功能(B14旅馆)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小于50%,其他混合用地类型及比例,依据政府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旅游产业用地(L):暂不明确用途的战略留白用地,用于发展与规划区健康旅游相关的产业项目,鼓励大企业进入整体开发,着重培育健康疗养、体育、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健康制造等重点产业类别。
2、单元管控
规划采用“单元”+“地块”的管控体系。
将规划区划分为A、B、C、D、E、F、G七个管理单元。在管理单元层面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按照“实线控制、点位控制”的方式,以保证落实编制单元设施刚性要求,同时具有市场协调和适应方式,增加管理单元控制的灵活性与弹性。
1)实线控制:建设规模、主要公共设施、主要市政设施、主要开敞空间等要求原则上不得更改。
2)点位控制:在确保设施规模及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在管理单元范围内,在满足设置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位置的调整。
管理单元控制的主要内容与指标控制体系
序号 |
主要内容 |
具体内容 |
指标分类 |
指标 属性 |
备注 |
1 |
绘制管理单元图则 |
落实“四线”控制,标明规划管理单元界线、地块编码、用地性质、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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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 |
(1)主导属性:结合单元主要功能定位,确定用地主导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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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用地面积:对单元内除道路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控制。 |
总量指标 |
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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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建筑面积:单元内可开发建设用地的建设规模控制(不含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
总量指标 |
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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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
总量指标 |
强制性 |
数量与规模为强制性,位置为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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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敞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广场以及重要生态廊道。 |
总量指标 |
强制性 |
数量与规模为强制性,位置为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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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口规模:单元内的人口控制数量。 |
总量指标 |
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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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规划控制条文 |
明确单元内指导性指标和强制性指标,提出其他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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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管控
地块编号分为“单元—地块”二级。地块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地块控制指标体系表
指标类型 |
控制内容 |
规定性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土地与建筑使用兼容性、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交通出入口方位、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 |
指导性 |
人口密度、建筑形态控制(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259.69公顷,占城镇与旅游建设用地的23.76%,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商住混合用地(R2/B1)、服务设施用地(R22)。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4.74公顷,占城镇与旅游建设用地的4.1%。包括行政办公用地(A1)、办公/科研混合用地(A1/A35)、文化/商业混合用地(A2/B1)、教育科研用地(A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宗教用地(A9)。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49.29公顷,占城镇与旅游建设用地的22.8 %。包括商业用地(B1)、零售商业用地(B11)、旅馆用地(B14)、旅馆/零售商业混合用地(B14/B11)、旅馆/娱乐康体混合用地(B14/B3)、娱乐用地(B31)、加油加气站用地(B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