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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妇幼保健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0-00116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文件状态:

《万宁市妇幼保健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

论证》批前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相关要求,解决万宁市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的面积不足、开设科室不足的问题,改善万宁市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础硬件条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拟重建万宁市妇幼保健院、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万宁市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空间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拟利用城南片区CF-B8地块建设万宁市妇幼保健院、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用地位于城南片区西部长丰镇区,海榆东线南侧,在《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

由于项目拟选址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复,不能指导项目的审批,导致项目在规划审批及开发建设上存在法律障碍。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并召开了《万宁市妇幼保健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7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http://wanning.hainan.gov.cn/);

2、论证地块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571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咨询电话:62268351

五、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论证地块规划分图则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3日  



1.区位图.jpg
2.疾控中心、妇幼医院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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