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后安镇镇区、乐来墟、农产品加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0-00124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文件状态:是《万宁市后安镇镇区、乐来墟、农产品加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万宁市后安镇镇区、乐来墟、农产品加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及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2、万宁市后安镇人民政府。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后安镇人民政府或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赖泽 咨询电话:62228351/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后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万宁市后安镇镇区、乐来墟、农产品加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规划范围
以“多规合一”划定的后安镇行政范围,东濒小海,南与万城镇毗邻,西与大茂镇、北大镇接壤,北与和乐镇交界土地面积82.15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一镇一基地”。即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小镇和热带高效农业产业一体化示范基地。
功能定位
中心镇区:后安镇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环小海旅游服务基地,生态宜居型小城镇。
乐来墟与农副产品加工业片区(以下简称“乐来片区”):后安镇域副中心,海南东海岸重要的高效农业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基地、生态宜居型生活配套基地。
发展规模
中心镇区
人口规模:根据镇域人口规模测算,中心镇区人口规模确定为6100人。
用地规模:依据《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后安镇区开发边界范围用地面积为155.2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56.86公顷。
乐来墟与农副产品加工业片区
人口规模:根据镇域人口规模测算,乐来片区人口规模确定为10000人。
用地规模:依据《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乐来片区开发边界范围用地面积为255.6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98.3公顷。
总体布局结构
中心镇区
规划中心镇区形成“一廊两心、两轴两片”的功能结构。
“一廊”:指沿龙尾河形成的城镇景观廊道。
“两心”:指龙尾河北侧的政治文化中心和龙尾河南侧的商业经济中心。
“两轴”:指中心镇区两条南北向主干路形成的空间发展轴。
“两区”:指镇区以龙尾河为界,形成南北两个功能片区。
乐来片区
形成“一轴串四区”的功能结构。
“一轴”:指沿海榆东线公路形成的空间发展轴。
“四区”:指四大功能片区,包括2个居住功能片区、1个高速出入口综合服务功能区、1个农副产品加工片区。
用地使用控制
为了与土地开发建设和土地出让的具体条件相适应,规划充分考虑功能布局的同时,对土地进行了用地细分。根据用地使用功能,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进行分类,公益性用地(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一般细分至小类;经营性用地(如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一般划分至中类,赋予一定的弹性和综合性。
地块划分依据道路系统框架和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划分,各地块的使用功能单一,即界定一种主导土地用途;但规划同时提出兼容性控制要求,从而赋予地块混合用途开发的可能。
后安镇区:
按功能区划共分为A、B两片控制单元;各控制单元再由城市主次干道划分若干个街坊;每个街坊按用地性质再划分为若干基本地块。地块编码采用“控制单元——街坊——地块”三级的形式进行编码,如“A1—01”地块为“A”控制单元“1”街坊“01”号地块。
城镇建设用地边界以外的地块编为C控制单元。
乐来片区
按功能区划共分为D/E/F三片控制单元;各控制单元再由城市主次干道划分若干个街坊;每个街坊按用地性质再划分为若干基本地块。地块编码采用“控制单元——街坊——地块”三级的形式进行编码,如“D1—01”地块为“D”控制单元“1”街坊“01”号地块。
土地利用
中心镇区
本规划区的定位确定了土地利用与布局主要以公建和居住为主体,相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并增加定义了商住混合用地类型,以适应开发建设中的情况变化,增强弹性。本规划用地分类主要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2.8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0.17%。主要分布于镇区的北侧和南侧。规划中心镇区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
(2)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中心镇区商住混合用地主要为保留的现状临街的村民自建商住混合建筑,总用地面积为5.7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04%。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本规划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估算,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4.11%。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4.5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95%。
(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8.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51%。
(6) 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有给水提升泵站、消防站、燃气站、邮政电信所。规划用地面积为1.2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3%。
(7) 绿地与广场用地
主要为公园绿地,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北侧的镇区公园和临道路交叉口等主要节点位置设置的街头小游园。规划用地面积为0.6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9%。
乐来片区
本规划区的定位确定了土地利用与布局主要以公建、居住及工业为主体,相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并增加定义了商住混合用地类型,以适应开发建设中的情况变化,增强弹性。本规划用地分类主要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38.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9.29%。主要分布于乐来片区的西侧。规划乐来片区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36.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37.3%;服务设施用地1.9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96%。
(2)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乐来片区商住混合用地主要为保留的现状临街的村民自建商住混合建筑,总用地面积为6.7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85%。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本规划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估算,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89%。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8.2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8.37%。
(5)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位于农副产品加工园,规划用地面积为15.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5.32%。
(6)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现状中储粮仓库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1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7%。
(7)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48%。
(8) 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4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3%。
其中保留现状乐来35千伏变电站并提升为110千伏变电站,规划用地面积0.57公顷。临海榆东线公路布局一处通信用地,用地面积0.5公顷,布局一处消防用地,面积0.34公顷。
(9) 绿地与广场用地
主要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包括乐来水库南侧的公园、中储粮西北角的公用和临道路交叉口等主要节点位置设置的街头小游园。规划用地面积为2.6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73%。
后安镇域规划建设用地一览表
中心镇区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1 | R | 居住用地 | 22.84 | 40.17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1.19 | 37.27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65 | 2.90 | |
2 | BR | 商住混合用地 | 5.71 | 10.04 |
3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3.71 | 24.11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3.82 | 6.72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0.61 | 1.07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8.85 | 15.56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0.43 | 0.76 | |
4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52 | 7.95 |
B1 | 商业用地 | 2.45 | 4.31 |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0.51 | 0.90 | |
B14 | 旅馆用地 | 1.28 | 2.25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28 | 0.49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8.25 | 14.51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7.56 | 13.30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69 | 1.21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21 | 2.13 |
U11 | 供水用地 | 0.51 | 0.90 | |
U13 | 供燃气用地 | 0.33 | 0.58 | |
U15 | 通信用地 | 0.07 | 0.12 | |
U31 | 消防用地 | 0.30 | 0.53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0.62 | 1.09 |
G1 | 公园绿地 | 0.62 | 1.09 | |
8 | H11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 | 56.86 | 100.00 |
9 | H11 | 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城市建设用地 | 3.75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1.07 | ||
A51 | 医院用地 | 0.83 | ||
A9 | 宗教用地 | 0.10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0.11 | ||
U13 | 供燃气用地 | 0.33 | ||
G1 | 公园绿地 | 0.26 | ||
G3 | 广场用地 | 1.05 | ||
10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37.90 | |
11 | H22 | 公路用地 | 10.00 | |
12 | H3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0.02 | |
13 | E | 非建设用地 | 46.76 | |
E1 | 水域 | 1.81 | ||
E2 | 农林用地 | 44.95 | ||
其中 | 基本农田 | 6.11 | ||
其他农林用地 | 38.84 | |||
14 | 城乡用地 | 155.29 | ||
注:用地统计不含飞地派出所用地(0.36公顷)、污水处理厂用地(1.16公顷)、加油站用地(0.3公顷)和垃圾转运站用地(0.42公顷)。 |
乐来片区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1 | R | 居住用地 | 38.60 | 39.26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36.67 | 37.30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93 | 1.96 | |
2 | BR | 商住混合用地 | 6.73 | 6.85 |
3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0.71 | 10.89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0.17 | 0.17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0.96 | 0.98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6.78 | 6.90 | |
A4 | 体育用地 | 1.15 | 1.17 | |
A51 | 医院用地 | 1.37 | 1.39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0.21 | 0.21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0.07 | 0.07 | |
4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7.74 | 7.87 |
B1 | 商业用地 | 5.11 | 5.20 |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0.37 | 0.38 | |
B14 | 旅馆用地 | 2.20 | 2.24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06 | 0.06 | |
5 | M | 工业用地 | 15.06 | 15.32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15.06 | 15.32 | |
6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13 | 2.17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13 | 2.17 | |
7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3.25 | 13.48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2.03 | 12.24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0.35 | 0.36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87 | 0.88 | |
8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41 | 1.43 |
U12 | 供电用地 | 0.57 | 0.58 | |
U15 | 通信用地 | 0.50 | 0.51 | |
U31 | 消防用地 | 0.34 | 0.35 | |
9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68 | 2.73 |
G1 | 公园绿地 | 2.42 | 2.46 | |
G2 | 防护绿地 | 0.26 | 0.26 | |
10 | H11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 | 98.31 | 100.00 |
11 | H11 | 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城市建设用地 | 0.09 | |
A52 | 卫生防疫用地 | 0.09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0.01 | ||
12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4.90 | |
13 | H22 | 公路用地 | 12.67 | |
14 | E | 非建设用地 | 139.70 | |
E1 | 水域 | 1.11 | ||
E2 | 农林用地 | 138.59 | ||
其中 | 基本农田 | 21.90 | ||
其他农林用地 | 116.69 | |||
15 | 城乡用地 | 255.67 |
主要图纸公示目录
01-区位图
02-后安镇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03-后安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04-后安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5-后安镇区开发强度控制图
06-后安镇区建筑高度控制图
07-后安镇区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08-乐来墟空间结构规划图
09-乐来墟土地利用规划图
10-乐来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1-乐来墟开发强度图
12-乐来墟建筑高度控制图
13-乐来墟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注:因版面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万宁市万州大道多功能中心一楼左侧原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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