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万宁市龙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0-00136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文件状态:

《万宁市龙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批前公示


《万宁市龙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及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01222日至2021120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2、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龙滚镇人民政府或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刘广飞   咨询电话:62228351/62383217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滚镇人民政府

                                 20201222



《万宁市龙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一、地理位置与规划范围

(一)地理位置

龙滚镇位于万宁市的北部,南与山根镇接壤,西依革命根据地六连岭东麓,北与琼海市毗邻,东环高铁、东线高速公路贯穿镇域。镇区距离高速路口约3公里,距离博鳌机场及博鳌火车站约8-9公里,距离博鳌论坛会址约1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二)规划范围

《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确定的镇区2030年开发边界,规划面积为237.25公顷。

二、规划布局

(一)城镇性质

龙滚镇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发展商贸服务和旅游服务为主,具有侨乡文化特色和滨河特色的生态宜居型旅游小城镇。

(二)发展规模

规划确定龙滚镇区人口规模约为1.5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4.31公顷(含开发边界内旅游建设用地13.47公顷)。

(三)规划结构

龙滚镇区形成滨河旅游服务区、老镇区、新镇区“三区”的规划结构。

1.滨河旅游服务区

1)功能定位:滨水旅游、咨询服务、休闲购物等。

2)发展思路:在严格保护龙滚河的基础上,依托便捷的交通条件,通过龙滚河滨水空间的整理和改造,增加滨水沿岸商业设施,以满足居民商业购物和游客休闲旅游的需求,形成龙滚镇区南入口的滨河旅游服务区。

2.老镇区

1)功能定位:集居住、商业、行政、文化、教育、医疗、旅游接待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区。

2)发展思路:调整建筑肌理,引景入宅,打造自然、舒适的居住环境;保留现有的综合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加以升级改造,形成功能完善、环境舒适的综合服务区。

3.新镇区

1)功能定位:本地居民及外来服务人员的生活居住区及商业服务区。

2)发展思路:疏通道路组织,配套相应的居住设施、商业设施和休闲设施,为本地居民和游客服务,支撑镇区发展。

(四)用地布局

规划镇区的开发边界面积为237.25公顷,包括开发边界外围的垃圾转运站(0.29公顷)、不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消防站用地(0.51公顷),污水处理设施用地(0.09公顷),敬老院用地(0.85公顷)总用地面积为241.2公顷,规划用地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类。

建设用地面积为177.6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R80.1公顷,包括二类居住用地(31.51公顷)和商住混合用地(48.59公顷)两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22.2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22.72公顷,工业用地(M0.89公顷(主要分布在新镇区北侧边缘道路两侧,涉及现状已出让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分别为万国用(2015)第101002号、万国用(2015)第101003,其中A-02地块为现状已建菠萝加工厂厂房,A-01A-0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按现状保留为二类工业用地,在满足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扩建或重建,下一步项目建设应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并达到一类工业的相关标准;远期按照海南省促进产业项目向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聚集的相关要求,建议引导此类工业项目向万宁市加工园区集中。A-01A-02地块用地性质随着控规动态维护中按符合镇区发展的相应用途管控),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2.9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0.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G6.67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1.12公顷,包括村庄建设用地(H14)、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和特殊用地(H4)等三类。

非建设用地面积为63.59公顷,包括水域(E1)和农林用地(E2)、发展备用地等三类。发展备用地面积为6.05公顷。

(五)道路交通

规划镇区道路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系统。

1.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和20米,断面形式分别为4-14-4米和3-14-3米;

2.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断面形式为2.5-7-2.5米;

3.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7米。

(六)城市设计

龙滚镇区的风貌形象定位为“侨乡龙滚、南洋小镇”。以水、田、湖、林为基底,以龙滚河及干路为景观廊道,以城镇绿地、商业空间及滨水空间为节点,构建水、田、湖、林、城相互交融的景观体系,打造成一个具有南洋文化特色的滨河生态旅游小城镇。

三、开发建设控制

(一)容积率

商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2;商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5;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2,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小于1.0不大于2.0

(二)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左右。中学、小学、幼儿园控制在25%以下;办公文体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医疗卫生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30%

(三)建筑高度

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已建居住建筑高度按现状高度控制;中小学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幼儿园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医院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商业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主要道路交叉口路段局部商业建筑高度控制在33米以下;公用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

四、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功能结构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道路交通规划图

5、用地编码图

6开发强度控制图

7、建筑高度控制图

8、建筑密度控制图

9、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01-区位分析图.jpg
02-镇区功能结构规划图.jpg
03-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04-道路交通规划图.jpg
05-用地编码图.jpg
06-开发强度控制图.jpg
07-建筑高度控制图.jpg
08-建筑密度控制图.jpg
09-城市设计图总平面图.jpg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