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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008 分  类:部门文件/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文件状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和《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我省内的万泉河、昌化河、陵水河、石碌河 、新吴溪、珠碧江、定安河、宁远河、大塘河等九条干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具体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9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万泉河。万泉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昌化河。昌化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陵水河。陵水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四)石碌河。石碌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五)新吴溪。新吴溪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六)珠碧江。珠碧江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七)定安河。定安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八)宁远河。宁远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九)大塘河。大塘河干流,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3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8市、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水资源自然资源清单和所属市县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117


附件

水资源自然资源清单和所属市县


序号

水资源名称

所属市县

1

万泉河

琼中县、万宁市、琼海市

2

昌化河

五指山市、琼中县、乐东县、东方市、昌江县

3

陵水河

保亭县、陵水县

4

石碌河

白沙县、昌江县

5

新吴溪

海口市、屯昌县、定安县

6

珠碧江

儋州市、白沙县、昌江县

7

定安河

琼海市、琼中县

8

宁远河

三亚市、乐东县、保亭县

9

大塘河

儋州市、临高县、澄迈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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