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023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文件状态:是《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论证地块位于城南片区西部长丰镇区马坡村委会海榆东线北侧,东距G98高速公路长丰出入口约1.8公里。
万宁市长丰燃气燃料有限公司于1999年取得该宗用地的使用权,权属土地证号为:万国用(1999)字第0140262号,面积646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该宗权属用地涉及已经批准实施《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3-2030)》划定的基本农田2087.6平方米,拟将不属于基本农田的部分新增建设一座符合《海南省加油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万宁市加油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布点的加油站,但因项目区域控规尚在编制,导致项目在规划审批及开发建设上存在法律障碍。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并召开了《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同意该论证报告。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WNghj123!
一、公示时间:30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http://wanning.hainan.gov.cn/);
2、论证地块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571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咨询电话:62228351
五、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论证地块规划分图则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8日
注: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电话咨询或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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