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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023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文件状态:


《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论证地块位于城南片区西部长丰镇区马坡村委会海榆东线北侧,东距G98高速公路长丰出入口约1.8公里

万宁市长丰燃气燃料有限公司1999取得该宗用地的使用权,权属土地证号为:万国用(1999)字第0140262,面积646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该宗权属用地涉及已经批准实施《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3-2030)》划定的基本农田2087.6平方米,拟将不属于基本农田的部分新增建设一座符合《海南省加油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万宁市加油站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布点的加油站,但因项目区域控规尚在编制导致项目在规划审批及开发建设上存在法律障碍。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并召开了《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F-A11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同意该论证报告。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WNghj123!

一、公示时间:30自公示之日算起)。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http://wanning.hainan.gov.cn/)

2、论证地块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571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    咨询电话:62228351

五、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论证地块规划分图则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28日   

注: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电话咨询或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








1.区位图.jpg
2.论证地块分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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