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033 分 类:规划计划/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0日 文件状态:是《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
公示地点:
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和乐镇人民政府政务网
和乐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镇区范围内重点地段。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或wnjs126@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和乐镇人民政府,邮编:57152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浪/陈堉 咨询电话:62228351/62355217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和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地理位置
和乐镇位于万宁市东北部,东濒南海,西与后安镇交界,西南与万城镇毗邻,北与山根镇接壤,距万城镇16公里。离海口市约120公里,距三亚市约130公里,距东线高速山根出入口3公里,海榆东线贯穿全境。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万宁市“多规合一”确定的2030年和乐镇镇区开发边界为界,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342.85公顷(不含港北)。
三、城镇性质
和乐镇的城镇性质为:
海南岛滨海特色名镇,万宁市北部区域商贸服务中心,和乐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四、人口规模
近期和乐镇区人口规模约为15000人,现状人口为11000人。
远期和乐镇区人口规模约为35000人。
五、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根据镇区的建设现状情况,综合考虑用地空间拓展和建设资源条件,形成了“两中心 、四轴、六区”的空间布局架构。
1.“两中心”:
以镇政府为中心的镇区服务中心、以风情美食商业城为主的旅游服务中心。
2.“四轴”:
以县道420为主干网络的城镇发展主轴和垂直于县道420的城镇发展次轴;以及对外发展轴、旅游发展轴。
3.“六组团”:
共分为三个居住社区组团、一个城镇公共服务组团、一个商贸旅游服务组团和一个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组团。
六、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范围内,主要包括城镇生活居住和村庄居住。村庄居住主要分布在镇区的南部,距离镇区较近,规划控制线内规划村庄约16.96公顷。城镇生活居住根据居住用地功能划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居住组团。
居住用地规划一览表
名称 | 用地位置 | 居住面积(公顷) | 居住人口(人) |
北部居住组团 | 位于镇区北部 | 15.74 | 4650 |
中部居住组团 | 位于镇区中部 | 34.85 | 10300 |
南部居住组团 | 位于镇区南部 | 70.04 | 20050 |
合 计 | 121.63 | 35000 |
2.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
在现状镇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基础上,提升功能和形象,形成南部行政办公中心,在镇区中部预留一块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布置行政办公用地3.76公顷。
文化活动用地
规划在和乐镇区中部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少年宫和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完善镇区公共服务职能。规划布置文化活动用地1.68公顷。
中小学用地
规划保留现有教育科研用地,扩建大同中学,在镇区北部新增一所小学,并完善教育硬件设施配置,提升教育环境。规划中小学用地总面积为18.81公顷。
医院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医院用地,在用地范围内进行医疗建筑的扩建,提高医疗床位数和医疗设施水平。规划医院用地面积为1.47公顷。
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镇区西部规划一处社会福利用地,主要为敬老院,用地面积0.60公顷。
非独立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按相应的服务半径布置便民商店、邮政所、储蓄所、阅览室、体育活动场地、老年人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等非独立公共设施来补充完善全镇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3.产业用地布局
镇区产业用地主要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旅馆用地和商业、餐饮、旅馆混合用地、娱乐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总用地面积49.7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0.21%。
(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28.61公顷,主要包括零售商业、批发市场、旅馆、餐饮服务、加油加气站、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未来逐步强化和乐大道两侧的商业以及主要发展风情美食商业城的商业。
(2)工业用地
镇区北部规划两处二类工业用地,预留万宁市未来产业用地,用地面积1公顷。
(3)物流仓储用地
在镇区北部规划1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作为全镇农副产品交易、批发、转运、仓储场所,形成全镇农贸集散中心总用地面积2.93公顷。
4、规划用地构成表
和乐镇镇区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125.44 | 50.98%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80.86 | 32.86%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0.51 | 0.21% | ||
R21/B11 | 住宅混合零售商业用地 | 44.07 | 17.91%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6.32 | 10.70%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3.76 | 1.53% | ||
A22 |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 1.68 | 0.68%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18.81 | 7.65% | ||
A51 | 医院用地 | 1.47 | 0.60% | ||
A6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0.60 | 0.24%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8.61 | 11.63% | |
B11 | 零售商业用地 | 8.69 | 3.53% | ||
B11/B12 | 零售商业混合批发市场用地 | 8.00 | 3.25% | ||
B11/B13 | 零售商业混合餐饮用地 | 6.23 | 2.53% | ||
B12 | 批发市场用地 | 1.64 | 0.67% | ||
B14 | 旅馆用地 | 3.01 | 1.22%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94 | 0.38% | ||
B49 |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0 | 0.04% | ||
4 | M | 工业用地 | 18.20 | 7.40%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18.20 | 7.40%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2.93 | 1.19%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93 | 1.19%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41.39 | 16.82%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38.94 | 15.83% |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1.08 | 0.44%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37 | 0.56%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3.16 | 1.29% | |
U12 | 供电用地 | 0.85 | 0.34% | ||
U15 | 通信设施用地 | 0.11 | 0.04% | ||
U21 | 排水设施用地 | 1.28 | 0.52% | ||
U22 | 环卫设施用地 | 0.54 | 0.22% | ||
U31 | 消防设施用地 | 0.39 | 0.16% | ||
9 | 城市建设用地 | 246.05 | 100.00% | ||
10 | H14 | 乡村建设用地 | 16.96 | 100.00% | |
11 | 乡村建设用地 | 16.96 | 100.00% | ||
总建设用地 | 263.01 | ||||
13 | E | 非建设用地 | 79.84 | ||
发展备用地 | 6.54 | ||||
生态公园 | 3.15 | ||||
水域 | 0.59 | ||||
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 | 23.48 | ||||
基本农田 | 16.28 | ||||
林地 | 29.80 | ||||
非建设用地 | 79.84 | ||||
规划总用地 | 342.85 |
5、开发强度控制
居住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为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和居住服务用地。
容积率
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
商住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6以内;
居住服务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
建筑高度
居住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
商住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居住服务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
商住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55%以内;
居住服务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20%以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中小学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容积率
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
中小学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其中幼儿园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小学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7以内,中学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
文化活动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
医院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社会福利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建筑高度
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
中小学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内,其中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小学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中学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内;
文化活动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医院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社会福利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建筑密度
行政办公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
文化活动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
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建筑密度均控制在25%以内。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容积率
零售商业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8以内;
旅馆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8以内;
商业、餐饮、旅馆混合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8以内;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2以内;
加油加气站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在0.3以内。
建筑高度
零售商业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内;
商业、餐饮、旅馆混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加油加气站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8米以内。
建筑密度
零售商业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55%以内;
旅馆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
商业、餐饮、旅馆混合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
娱乐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
加油加气站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15%以内。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
二类工业用地:其中镇区北部两处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
建筑高度
二类工业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内。
建筑系数
二类工业用地:建筑系数≥30%。
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包括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容积率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建筑高度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建筑密度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内。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客运站用地。
容积率
客运站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建筑高度
客运站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建筑密度
客运站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
地块容积率均控制在0.8以内。
建筑高度
地块建筑高度均控制在10米以内。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均控制在15%以内。
七、《万宁市和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图纸目录
1-01、区位分析图
2-01、镇区功能结构规划图
2-02、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2-03、镇区居住用地规划图
2-0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2-05、镇区中小学规划图
2-06、镇区产业用地规划图
2-07、镇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2-12、规划用地编码图
2-13、容积率控制规划图
2-14、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2-15、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
注:因版面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和乐镇人民政府。
1-01区位分析图.jpg
2-01 镇区功能结构规划图.jpg
2-02 (2021-2-20开发边界不变)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jpg
2-03 镇区居住用地规划图.jpg
2-04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jpg
2-05 镇区中小学规划图.jpg
2-06 镇区产业用地规划图.jpg
2-07 镇区道路系统规划图.jpg
2-12 规划用地编码图.jpg
2-13 容积率控制规划图.jpg
2-14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jpg
2-15 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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