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万宁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130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海南万宁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一、 规划编制历程
规划立足生态优先,全面落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港。同时充分利用山根湾的自然资源优势,对接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在做好环岛旅游公路和配套服务设施基础上,积极推进滨海旅游产业优化升级,把山根湾滨海旅游区建成以对外交流,高端会议会展、商务金融和旅游观光为主要功能的滨海旅游服务区。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18年9月,启动《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编制。
——2019年-2020年,《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成果多次向万宁市资规局进行汇报。2019年12月,《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完整成果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进行汇报。
——2020年5月11日,《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会。
——2021年7月23日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函[2021]1630号)。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山根湾片区开发边界一致,西至福塘村、东至滨海旅游公路、北至龙滚河分洪渠、南至青山河,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09.38公顷。
三、规划定位
以对外交流、高端会议会展、商务金融和旅游观光为主要功能的滨海旅游服务区。核心功能为对外交流、会议会展、商业服务。
四、旅游功能定位
依据差异化定位原则,规划区以会议文化、海洋文化、田园、山林、河海为特色,以对外交流、会议会展、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热带滨海特色文化旅游区。
五、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内可容纳总人口约6600人,日游客容量约1万人。
开发规模:本次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总计75.4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3.52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6.04公顷,农村宅基地17.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6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6.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5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42.44万平方米。
六、空间结构
七、规划布局
三带:三条独具魅力的景观带,即龙滚河景观带、青山河景观带、滨海景观带。
两板块:两个不同主题的特色板块,即会议服务板块、田园风情板块。其中会议服务板块包括4个功能区:即会议酒店区、商业服务区、居住社区和乡村旅游服务区。
八、用地分类
建设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共划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五大类。结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鼓励用地混合弹性利用,本次规划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增加图书与展览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四类。
九、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07):规划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共23.52公顷。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6.04公顷,约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8%,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200人。
2、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约17.48公顷,约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23.16%,当地居村民1050人。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为图书与展览用地,规划区内的核心用地,用于建设会址,用地面积共4.6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6.19%。
4、商业服务业用地(09):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等,共36.8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48.83%。
5、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090101/0902/090104):用于建设大客户总部基地、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务办公、配套酒店等设施的用地,用地面积为7.99公顷。
6、旅馆用地(090104):用于建设酒店,用地面积2.96公顷。
7、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090101/0902):用于建设大客户总部基地、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务办公等设施的用地,用地面积为16.73公顷。
8、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090101/090104):作为乡村集体产业发展预留用地,面积约9.18公顷。
9、交通运输用地(12):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7.58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10.05%。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规划区内的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共计2.8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3.78%。
11、公园绿地(1401):指建设用地间的带状休闲绿廊,通过各种运动和活动设施的建设,增加规划区的活力。公园绿地以生态保护和维持自然环境为主导,兼有游憩、活动功能。
12、广场用地(1403):位于河口具有良好视野的位置,为游客提供观赏游览的公共活动空间。
13、本规划区内的非建设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园地、林地、湿地、陆地水域、其他土地等,共计133.89公顷。
分类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a) | 比例(%) | |
01 | 耕地 | 33.84 | - | |
02 | 园地 | 23.39 | - | |
03 | 林地 | 55.95 | - | |
05 | 湿地 | 0.45 | - | |
17 | 陆地水域 | 8.01 | - | |
23 | 其他土地 | 12.25 | - | |
非建设用地总计 | 133.89 | - | ||
07 | 居住用地 | 23.52 | 31.16 |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6.04 | 8.00 | |
0703 | 农村宅基地 | 17.48 | 23.16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67 | 6.19 | |
080301/090104 | 图书与展览混合旅馆用地 | 4.67 | 6.19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6.86 | 48.83 | |
090101/090104 |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 | 9.18 | 12.17 | |
090101/0902 |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 | 16.73 | 22.16 | |
090101/0902/090104 |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 | 7.99 | 10.59 | |
090104 | 旅馆用地 | 2.96 | 3.92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7.58 | 10.05 |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7.58 | 10.05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2.86 | 3.78 | |
1401 | 公园绿地 | 2.22 | 2.95 | |
1403 | 广场用地 | 0.63 | 0.84 | |
建设用地总计 | 75.49 | 100.00 | ||
总计 | 209.38 | - |
十、开发强度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1以内。
图书与展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以内。
具体建设高度分区详见《容积率控制图》。
十一、建筑高度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图书与展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具体建设高度分区详见《建筑高度控制图》。
十二、公示图纸目录
1、区位分析图
2、影像图
3、功能分区图
4、用地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容积率控制图
8、建筑高度控制图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1日
01-区位分析图.jpg
02-影像图.jpg
03- 功能分区图.jpg
04 用地规划图.jpg
05-道路系统规划图.jpg
0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jpg
07-容积率控制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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