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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万宁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130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海南万宁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一、 规划编制历程

规划立足生态优先,全面落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港。同时充分利用山根湾的自然资源优势,对接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在做好环岛旅游公路和配套服务设施基础上,积极推进滨海旅游产业优化升级,把山根湾滨海旅游区建成以对外交流,高端会议会展、商务金融和旅游观光为主要功能的滨海旅游服务区。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18年9月,启动《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编制。

——2019年-2020年《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成果多次向万宁市资规局进行汇报。2019年12月,《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完整成果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进行汇报。

——2020年5月11日,《万宁市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会。

——2021年7月23日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函[2021]1630号)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山根湾片区开发边界一致,西至福塘村、东至滨海旅游公路、北至龙滚河分洪渠、南至青山河,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09.38公顷。

三、规划定位

以对外交流、高端会议会展、商务金融和旅游观光为主要功能的滨海旅游服务区。核心功能为对外交流、会议会展、商业服务。

四、旅游功能定位

依据差异化定位原则,规划区以会议文化、海洋文化、田园、山林、河海为特色,以对外交流、会议会展、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热带滨海特色文化旅游区。

五、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内可容纳总人口约6600人,日游客容量约1万人。

开发规模:本次山根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总计75.4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3.52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6.04公顷,农村宅基地17.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6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6.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5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42.44万平方米。

六、空间结构

规划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为 “一轴、三带、两板块”。

七、规划布局

一轴:滨海旅游公路景观轴。

三带:三条独具魅力的景观带,即龙滚河景观带、青山河景观带、滨海景观带。

两板块:两个不同主题的特色板块,即会议服务板块、田园风情板块。其中会议服务板块包括4个功能区:即会议酒店区、商业服务区、居住社区和乡村旅游服务区。

八、用地分类

建设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共划分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五大类。结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鼓励用地混合弹性利用,本次规划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增加图书与展览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四类。

九、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07):规划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共23.52公顷。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约6.04公顷,约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8%,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200人。

2、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约17.48公顷,约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23.16%,当地居村民1050人。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为图书与展览用地,规划区内的核心用地,用于建设会址,用地面积共4.6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6.19%。

4、商业服务业用地(09):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等,共36.8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48.83%。

5、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090101/0902/090104):用于建设大客户总部基地、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务办公、配套酒店等设施的用地,用地面积为7.99公顷。

6、旅馆用地(090104):用于建设酒店,用地面积2.96公顷。

7、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090101/0902):用于建设大客户总部基地、产权交易中心和商务办公等设施的用地,用地面积为16.73公顷。

8、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090101/090104):作为乡村集体产业发展预留用地,面积约9.18公顷。

9、交通运输用地(12):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7.58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10.05%。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规划区内的绿地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共计2.8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的3.78%。

11、公园绿地(1401):指建设用地间的带状休闲绿廊,通过各种运动和活动设施的建设,增加规划区的活力。公园绿地以生态保护和维持自然环境为主导,兼有游憩、活动功能。

12、广场用地(1403):位于河口具有良好视野的位置,为游客提供观赏游览的公共活动空间。

13、本规划区内的非建设用地主要是指耕地、园地、林地、湿地、陆地水域、其他土地等,共计133.89公顷。

1规划用地构成表

附表

分类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比例(%)

01

耕地

33.84

-

02

园地

23.39

-

03

林地

55.95

-

05

湿地

0.45

-

17

陆地水域

8.01

-

23

其他土地

12.25

-

非建设用地总计

133.89

-

07

居住用地

23.52

31.16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6.04

8.00

0703

农村宅基地

17.48

23.16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67

6.19

080301/090104

图书与展览混合旅馆用地

4.67

6.19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36.86

48.83

090101/090104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

9.18

12.17

090101/0902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

16.73

22.16

090101/0902/090104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

7.99

10.59

090104

旅馆用地

2.96

3.92

12

交通运输用地

7.58

10.05

1207

城镇道路用地

7.58

10.05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86

3.78

1401

公园绿地

2.22

2.95

1403

广场用地

0.63

0.84

建设用地总计

75.49

100.00

总计

209.38

-

十、开发强度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1以内。

图书与展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以内。

具体建设高度分区详见《容积率控制图》。

十一、建筑高度控制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图书与展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混合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零售商业混合旅馆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

具体建设高度分区详见《建筑高度控制图》。

十二、公示图纸目录   

1、区位分析图

2、影像图

3、功能分区图

4、用地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容积率控制图

8、建筑高度控制图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1日


01-区位分析图.jpg
02-影像图.jpg
03- 功能分区图.jpg
04 用地规划图.jpg
05-道路系统规划图.jpg
0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jpg
07-容积率控制图.jpg
08-建筑高度控制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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