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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三更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索引号:00821124-0/2021-00141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2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万宁市三更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万宁市三更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及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1820日至2021年919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

2、万宁市三更罗镇人民政府。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nkjg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宁市三更罗镇人民政府或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浪/  姬冰         咨询电话:62228351/62533012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更罗镇人民政府

                                     2021820


《万宁市三更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地理位置与规划范围

(一)地理位置

三更罗镇及新中农场位于万宁市的西北部,东与北大镇接壤,西隔牛路岭水库与琼中县相望,南与兴隆华侨农场毗邻,北与琼海市相接。三更罗镇主要通过一条东西向贯穿的省道对外联系,接海榆东线。镇区距万宁中心城区40分钟,距兴隆华侨农场、北大镇、琼中和平镇均为30分钟。从万宁中心城区、神州半岛高铁站、高速互通,分别连接上环岛高铁、东线高速的快速交通网络。

(二)规划范围

《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确定的镇区2030年开发边界,规划面积为251.10公顷。

二、规划布局

(一)城镇性质

三更罗镇及国营新中农场,为农贸型中心镇,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区域商业、休闲服务基地,山水田园特色的生态宜居型小城镇。

(二)发展规模

规划确定三更罗镇区人口规模约为1.2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15.24公顷(多规合一给定的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15.24公顷)。

(三)规划结构

规划构筑“一带、两心、三组团”。

一带:以三更罗河及两侧绿地为生态滨水景观带。由水系及两侧绿地构成的景观带、将自然景观引入城镇区,构建优美的城镇环境。

两心:北部的行政文化中心和中部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组团:指城北生活组团、城西生活组团和城东生活组团。

(四)用地布局

规划镇区的开发边界面积为251.10公顷,规划用地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类。

建设用地面积为128.2公顷包含城镇建设用地115.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7公顷、乡村建设用地9.6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0762.30公顷,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46.44公顷)、农村宅基地9.69公顷)和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6.17公顷)三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14.8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 16.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19.4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1.5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13.35顷。

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22.9公顷。

(五)道路交通

规划镇区道路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系统。

1.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2米,断面形式为4-14-4米;

2.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和14米,断面形式分别为3-10-3米和2-10-2米;

3.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11米和7米,断面形式分别为2.5-7-2.5米、2-7-2米和7米。

(六)城市设计

三更罗镇区的风貌形象定位为“生态绿色山水小镇”。以水系、水库、田园、林地为基底,以三更罗河为景观廊道,以营万公路和高速公路互通口联系与镇区绿廊为风貌轴线,构建山体、水系、水库、田园、林地有机融合的山水城镇空间风貌,打造成一个青山绿水生态小镇。

三、开发建设控制

(一)容积率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1.0不大于1.3;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1.0不大于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0.8不大于1.0;公用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小于0.3不大于0.5

(二)建筑密度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左右。中学、小学、幼儿园控制在35%以内;办公文体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医疗卫生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三)建筑高度

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已建居住建筑高度按现状高度控制;中小学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幼儿园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医院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卫生院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商业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旅馆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行政办公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公用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四、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功能结构规划图

3、用地布局规划图

4、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5、道路断面示意图

6、容积率控制图

7、建筑高度控制图

8、建筑密度控制图


1-01 区位分析图.jpg
2 镇区工能结构规划图.jpg
3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jpg
4 镇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jpg
5 镇区道路断面示意图.jpg
6.容积率控制图.jpg
7.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jpg
8.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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