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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万宁市教育系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42854644-2/2020-00107 分  类:规划计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20日 文 号:万教发〔2020〕9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0日 文件状态:

万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万宁市教育系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现将《万宁市教育系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宁市教育局

                                                        2020717


万宁市教育系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

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琼办发〔2019〕35号)和《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委办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塑料废弃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5年底前,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中的塑料制品。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禁塑工作领导小组,符婷婷同志任组长,曾强、吴挺珊、张芷浩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体卫艺组、教培中心、普教组、学前办、职成教组负责人及各校(园)长为成员,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组,该组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及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禁塑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将禁塑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全面实施我市教育系统禁塑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禁塑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局机关的食堂、小卖部、保健室、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场所及会议、集会等活动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

牵头单位:局体卫艺组、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1.全面清点自查。各学校(幼儿园)和局机关对现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全面清点,禁止新增购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2.采购和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各学校(幼儿园)和局办公室根据使用需要量采购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实现校园和单位无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采购联系人:省塑料行业协会张从刚,68623728,18907530749。

(二)加强青少年绿色生活方式教育。各学校深入开展以禁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课堂、专题讲座、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方式推进青少年形成绿色生活的健康理念。

1.禁塑教育进课堂。各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课程中加强禁塑教育,并将禁塑知识纳入测试内容。结合地方特色和不同阶段学生受教育特点研发禁塑教育和垃圾分类主题的校本课程,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牵头单位:局普教组、教培中心;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时限:长期。

2.加强禁塑氛围宣传。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校园LED屏、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黑板报等各类宣传媒介,制作横幅、海报、宣传片等各类资料,深入宣传禁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各学校可通过邮箱下载市生态环境局收集整理好的各类禁塑宣传标语、海报样板、宣传片等资料使用。宣传资料下载邮箱:15595828918@163.com(收件箱),密码:wn62225617。

牵头单位:局体卫艺组;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时限:长期。

3.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禁塑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主题讲座、课外实践等多种形式普及师生对禁塑工作知晓率,引导师生自觉实践禁塑行动。

牵头单位:局体卫艺组;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时限:长期。

(三)开展试点学校创建禁塑示范校工作。选取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万宁市第二中学、万宁市后朗小学、万宁市第三小学5所学校为2020年我市教育系统禁塑工作试点学校。试点学校要结合本校特色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塑教育活动,突出亮点,打造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牵头单位:局体卫艺组;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试点学校要充分利用家校互动平台宣传禁塑工作,倡导“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的绿色低碳生活理念,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会的禁塑工作局面。

2.开展评选“禁塑先进班级”“禁塑先进个人”活动。通过在校内组织评选先进活动,带动师生实行禁塑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禁塑工作氛围。

3.开展征集绿色低碳生活主题漫画活动。试点学校在校内组织以“禁塑行动我先行,绿色生活我来画”为主题的漫画征集和评选活动,最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可联系万宁市融媒体中心发布在万宁市官方媒体上,展现我市学生风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成效。校(园)长为禁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青少年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禁塑的良好习惯。把禁塑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持之以恒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将禁塑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我局将联合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校(幼儿园)禁塑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园)在禁塑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对禁塑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得力,导致问题不及时解决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负责人责任。

附件:《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

录(第一批)》

 

附件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

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1.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


1.1商品包装袋



1.1.1购物袋



1.1.2日用塑料袋



1.1.3纸塑复合包装袋


1.2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

2.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


2.1盒(含盖)


2.2碗(含盖)


2.3碟


2.4盘


2.5饮料杯(含盖)


2.6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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