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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4年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预算

索引号:42854644-2/2024-00068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2024年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结合兴隆侨乡文化区域品牌,开展兴隆中心学校侨乡文化特色课堂;推进素质教育,挖掘学生美的表现力和创造力,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操及对诗词朗诵的兴趣,提高学生普通话的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与热情,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努力营造文明高雅、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构造和谐校园。

(三)落实教学常规管理,提高办学品质。

(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加强师德建设。

(五)加大卫生管理的力度,营造整洁校园。

第二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表

兴隆中心学校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08.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04.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00.27万元、上年结转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704.45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79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9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0.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0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拨款较上年增加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96.87万元,占6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6万元,占12.7%;卫生健康支出371.11万元,占13.72%;住房保障支出192.91万元,占7.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94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拨款较上年增加2.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7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拨款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1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拨款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7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是相关事业单位医疗(项)经费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8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2.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7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三、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70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8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收支总预算5408.9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2,704.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8万元,占0.15%;经费拨款收入2,700.27万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3.63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拨款较上年增加2.32%。

八、关于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2,70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27万元,占99.85%;项目支出4.18万元,占0.1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3.63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拨款较上年增加2.3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万宁市兴隆中心学校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04.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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