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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21149-4/2020-00004 分  类:财政公开/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6日


2020年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计划、规划。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指导、推动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各项科技计划,负责编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市本级科技经费、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交易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发展,指导协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系统的教育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

  (六)负责监控和预测本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培育促进本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负责调整全市工业投资布局,指导、协调、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编制我市技术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交流和“产学研”结合,加强质量管理。

   (八)指导和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资源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息网络(包括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行业管理;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与安全标准。

    (九)组织参与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的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全市科技招商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的宣传和科普工作。

    (十)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推进;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再创新。

    (十二)检查指导各镇科学技术、工业、信息产业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5.4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75.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75.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75.45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2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2.9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420.88万元,占6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万元、占2.69%;卫生健康支出29.03万元。占4.3%;节能环保支出192.9万元,占28.55%;住房保障支出14.45万元,占2.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4.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5万元,主要是工作项目建设减少。

三、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77万元,津贴补贴65.91万元,、奖金4.63万元,、绩效工资6.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9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住房公积金14.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

公用经费3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6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32万元, 邮电费1.86万元, 差旅费5.16万元,  培训费1.8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工会经费2.41万元, 福利费0.04万元。

四、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下降主要原因包括:规范车辆管理。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主要是项目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675.45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675.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675.45万元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2.9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大幅减少。

八、关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6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5万元,占33.54%;项目支出448.9万元,占66.4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2.9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主要是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大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本级2020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4.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本级本级无政府采购意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部门)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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