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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民政局关于申请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公告

索引号:00821127-5/2023-00154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万宁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充分发挥我市普惠型养老服务主体作用,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特别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效解决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利用率低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养老供给和养老需求不匹配、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不匹配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市设立普惠型养老床位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定义

根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2021版)》,普惠型养老床位指基础床位费价格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或整体收费价格不超过同等市场化价格的70%的机构养老床位。

二、普惠型养老床位的设置与定价

设置约270张普惠型养老床位,其中北大镇敬老院约床位10张、龙滚镇敬老院约床位3张、山根镇敬老院约床位15张、和乐镇敬老院约床位72张、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敬老院约床位170张,床位设置在各敬老院范围内统筹。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基本生活费(伙食费)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目前万宁市为800元),照料护理费不低于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和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0.7倍、0.4倍、0.1倍),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万宁市为27988元)的1.5倍,即每人每月3499元。(详见附件4)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以及养老机构的负担能力,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定价如下:

   (一)全自理老年人:3级1650元/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二)半失能老年人:2级2580元/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三)全失能老年人:1级3300元/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三、普惠型养老床位的服务主体

原则上持有我市户籍(居住证)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低保家庭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

在优先保障上述老年人外,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仍有空余的,可面向本省户籍(居住证)、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特别是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床位供给不足需要轮候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入住老年人身体评估等级由高至低逐级排序,评估等级相同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

四、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入住程序

   (一)规范申请受理。市民政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当地设有普惠型养老床位的机构信息、床位数量、办事指引,指导各镇(区)、申请人填写《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身体评估等级确认表》(详见附件1、2)。所有已入住老年人入住序号和已申请未入住的老年人排队轮候序号以及各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剩余数及时予以公示。

   (二)强化资料审核。申请人应持本人及担保方(自愿负担申请人入住费用的单位和个人)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进行入住条件审核。其中,对申请入住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按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有关规定进行核对(已经核对的无需重复核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由市卫健委出具相关证明;重点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其他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对应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于5个工作日内在《普患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上予以确认。

   (三)开展身体评估。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身体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考附件3)和既往病史资料(病例或出院小结),评估在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担保方、镇政府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有关负责人。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入住养老机构以及确定入住优先级别、照护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在《海南省万宁市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身体评估等级确认表》上签署意见。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需现场提出,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复评。

   (四)办理入住手续。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在完成入住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若申请人出现轮候且时间超过1个月则需要重新评估后通知入住。入住前,市民政局委托与指导的镇政府(兴隆区)指导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其担保方签署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服务收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申请人需授权委托他人或单位作为担保方为其担保的,需将申请人及其担保方有关信息和有效凭证作为协议附件一并归档。

     附件:1.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

           2.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身体评估等级确认表

           3.老年人身体评估体检项目参考表

           4.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办事指引


附件1 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申请表.xls
附件2 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身体评估等级确认表.xls
附件3 老年人身体评估体检项目参考表.xls
附件4 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办事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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