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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38-X/2021-00121 分  类: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文 号:万农发〔2021〕68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万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万宁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167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01131)《万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13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属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目标

   以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目标,建设3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一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农业主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不低于85%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不少于90名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5左右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4名特聘农技员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全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从市农技中心、市农科所、良种场、全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选派93名农技人员参加系统的业务培训,培训分为省级培训班和骨干培训班。省级培训班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我市93名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选派5名优秀的骨干农技指导员参加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骨干培训班,由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培育方案组织跨省受训,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农技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

(二)创建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分别为:创建一个60亩新品种辣椒辣丰3号线椒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创建一个30亩高产粉皮冬瓜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创建一个30亩小惠兰西瓜种植试验示范基地

)加强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农技服务信息化建设。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技术需求,遴选6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向全市各镇农技部门发布,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要超过95%全市不低于85%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在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推动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开展农情采集、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按照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建立指导档案。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考察、观摩交流等方式,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学种养水平。

)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计划今年聘请4名特聘农技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员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贫困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等补助。

   (六)实施时间:2021年9月-2022年9月

  四、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

项目整合中央资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91076号)支持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剩余资金1.6882万元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0〕1131号)、《万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139号)支持的农技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共计:81.6882万元,具体安排为:

1、安排约26.6882万元用于农技人员参加省内集中培训、省外培训和现场培训等所需的费用

2、安排约42万元用于创建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60亩新品种辣椒基地补21万元,30亩冬瓜、30亩西瓜基地各补贴10.5万元,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于基地购买设备设施、农药、肥料、农膜、滴灌、喷淋系统等生产物资

3、安排约9.6万元用于发放4名特聘农技员补助,每个特聘农技员每月2000元补助,服务时间签约1年。

4、安排3.4万元用于资料印刷、示范牌制作、观摩宣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及工作考评、资金审计等管理费用。

五、示范基地遴选

为了确保该试验项目顺利进行,完成试验的各项任务;示范基地选择的条件和程序为:

(一)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农业种植经验的农业合作社。

2、辣椒基地需有连片土地60亩以上(含60亩),冬瓜、西瓜基地需有连片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且拥有2年以上租地合同。

(二)基地遴选程序

1、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时间,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农业合作社、公司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示范基地的种养合作社中进行实地核实择优拟定;

3、将拟定的示范基地的合作社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项目实施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试验协议。

六、特聘农技员招募

(一)条件。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科技素质,具有中级及以上农学、植保专业职称;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能自愿热心为周边农户服务、起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二是农业乡土专家,三是农业种养能手,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程序。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申报时间,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市农技中心申报,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开户银行及账号、获奖证明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签名按手印)。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人选中择优拟定。将拟定的特聘农技员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无异议确定2021年万宁市特聘农技员,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助程序

1、技术资料的印刷: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的工作、项目管理的交通通讯、误餐补助,按正常拨付使用。

2、种植示范基地的补助按项目进度进行补贴:项目启动拨付50%基地补助资金,基地验收合格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

3、农技人员参加异地研修、集体培训和现场实训,开展继续教育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由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为了确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示范县项目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万宁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实施工作,组长陈贻立(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副组长郑道坚(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成员:卓婷婷、刘一周、林世雄、黄孙鹏 龙、赖树宏、黎修进、王芳明、欧小珠、王艳柳、以及农科所负责人、良种场负责人和12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贻立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加强协作,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二)宣传发动与引导。应用多媒体、政府平台、电视、网络等工具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项目的重大意义,展示科技示范基地的成果,科技示范户的经济效益,农技指导员与农民的关系。宣传新技术、新方法,使此项目工作真正得民心,体现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帮助和扶持。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示范县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使用资金,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农技指导员实行包户到人,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周报制度,确保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100%。

(四)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款专用。

    (五)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农技指导员档案、科技示范户档案和示范基地档案的管理制度,随时指导、调动专家和指导员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课题和工作问题。

附表:2021年万宁市农技指导员培训班人员分配表



附表:2021年万宁市农技指导员培训班人员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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