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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28-3/2024-00005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万宁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万宁市司法局 万宁市普治办

关于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兴隆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家和省驻万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现就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阐释此次行政复议法修订在价值追求、制度安排、程序设计上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人员适应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质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依法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2.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和实 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聚焦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宣传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宣传关于拓宽行政复议范围、注重调解、繁简分流等新精神,宣传对行政复议程序环节的新要求,宣传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新举措。

4.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宣传行政复议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事例。

三、工作安排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推动把行政复议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并增加行政复议法在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考试中的内容。要把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职、晋职和在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中加大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的考察力度。新法实施前,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普遍安排一次集中学法,组织领导干部旁听一次行政复议听证或案件讲评活动。

(二)抓好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司法局要把行政复议法学习与“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工作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职业技能竞赛、案卷评查、案例解析等方式加强岗位练兵,推动行政复议质效的整体提升。

(三)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宣传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采取专题讲座、研讨座谈、举办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推动行政复议法普法宣传常态化。要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窗口、信访接待中心等场所加大宣传资料、宣传产品投放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要对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报告和评议。2023年12月底前,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至少要组织 1 次宣传活动。

(四)开展行政复议法网络主题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推送行政复议法专题宣传信息,刊载行政复议法知识、行政复议制度解读以及本辖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情况。要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广泛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举办行政复议法知识网上竞答,省司法厅、省普治办也将依托“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举办行政复议法知识网上问答,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参与答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各镇(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放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海南自由贸 易港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周密部署,正确阐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讲清讲透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镇(区)、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运用各类普法平台、载体、渠道,深入持久宣传,推动形成行政复议法宣传“大合唱”。各镇(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在组织好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基础上,通过服务窗口和执法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要梳理总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办案实践,加强以案普法,通过典型案例阐明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与作用,把普法宣传内容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解群众所惑,应群众所需。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重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大普法作品的制作和供给,努力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将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省普治办的统一部署,在2023年12月开展以“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宣传。各镇(区)、各部门在宣传月期间要加强宣传,共同掀起我市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热潮。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开展宣传,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市普治办。


万宁市司法局                  万宁市普法依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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