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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万宁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00821121-6/2020-00054 分  类:财政预决算/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文件状态:

附件1

海南省万宁市水务局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万宁市水务局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万宁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  万宁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万宁市水务局部门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万宁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污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排放的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我市水务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实施。2、对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城乡供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河道采砂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利建设基金;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3、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做好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河流规划、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5、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和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运行工作。6、负责全市节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审查城乡供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城乡供水和污水排放的处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洪工作;参与城乡供水排水价格核定工作。7、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务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8、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水域、河道、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9、依法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水务监察和水利执法工作,处理水事纠纷,查处危害水利和供水设施的案件。10、承担市防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市防洪工作,对重要河流和水库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11、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12、负责对市级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他经营性固定资产;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费、设备和调拨和管理。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万宁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万宁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本级

(二)1.万宁市水务局部门本级内设5个股级职级机构,其中:1、办公室,2、规划计划股,3、建设与管理股,4、农村水利股,5、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1. 万宁市水务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及8个水库工程管理处(所),其中:1、万宁市水政监察大队,2、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3、小海北坡防潮堤工程管理所,4、万宁水库工程管理处,5、军田水库工程管理处,6、龙滚河系工程管理处,7、碑头水库工程管理处,8、香车水库工程管理所,9、黄山水库工程管理所,10、水声水库工程管理所。

    第二部分  万宁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万宁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6,111.0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0,235.70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基础建设项目投入及支出;二是加大民生工程项目投入及支出。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持平年初结转结余6,399.70万元,主要是我局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2018年度下半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未纳入2019年度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04.34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进度推进加大项目支出。结余分配10.56万元,主要是转入事业基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年末结转结余41,177.78万元,主要是基础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180.98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推进加大项目支出缓慢。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71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08.52万元,占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2.87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9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66万元,占5%;项目支出33,151.09万元,占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5,855.8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0,744.19万元,增长68%。一是加大基础建设项目投入及支出;二是加大民生工程项目投入及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247.31万元,主要是我局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2018年度下半年下达的项目资金,结转至2019年度。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515.23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进度推进加大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1,065.15万元,主要是我局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2018年度下半年下达的项目资金,结转至2019年度。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28,278.17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推进加大项目支出缓慢。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3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96.1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基础建设项目支出;二是加大民生工程项目支出;三是加大跨年度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3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4万元,占0.048%;教育支出1.64万元,占0.005%;科学技术支出15.16万元,占0.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0万元,占0.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24万元,占0.57%;节能环保支出6837.81万元,占22%;城乡社区支出2736.91万元,占8.79%;农林水支出11881.54万元,占38.1%;住房保障支出24.22万元,占0.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17万元,占0.54%;其他支出9101.02万元,占29.2%。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39.28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8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46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基础建设项目支出;二是加大民生工程项目支出;三是加大跨年度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8.70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2611.48万元,增长111%。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6.82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330.15万元,下降8%。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6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2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XX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2万元,主要用于防风防汛、各项检查、打击非法采砂等日常工作的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00%。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正常业务工用餐。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92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8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全市水库管理养护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期成效与预期效果一致。

    我单位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75万元。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项目实施,均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稳步开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实施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2019年使用水利发展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总分值100分,实际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效果明显,产生了一定的数量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9年我市利用水利发展资金重点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项目、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工程、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田灌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节水能力,也获得了受益群众较高的满意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水库管理养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

    万城地区主要渠道及东山河城区清洁卫生购买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万宁市水务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5.8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28.75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8行14列)单元格,即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注意因为是部门汇总公开决算,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万宁市水务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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