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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18-17055 分  类:规划计划/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21日 文 号:万府〔2018〕28号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1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万宁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

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万宁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万宁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

  

    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7〕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信息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紧密结合人民群众需求,推动信息消费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深度融合,突出为民、便民、惠民,鼓励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有效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向全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

  坚持产业拉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万宁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信息消费与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数字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加快拓展和升级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信息消费。

  坚持协同联动。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强网络、平台、支付、物流等支撑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协同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在线教育、在线就医服务、智慧交通、智慧生活等得到普遍应用。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省前列,逐步实现5G商业化应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业态发展壮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共享开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二、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四)推进开放在线教育。鼓励学校、企业和优质教育培训机构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打造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推动万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开发,加强同步课堂应用。支持在线继续教育发展,支持开放式网络课程和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培育向不同人群提供网络互动教学、移动学习、个性化辅导、远程研讨等网络教育的社会化在线教育服务市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五)推广在线就医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应用全覆盖工程,力争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具备社会保障卡和健康卡应用条件。建设互联网医院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接入全省数据集中的移动医疗APP平台,大力发展网上预约、网络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远程医疗、远程病人监护等在线就医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六)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在各镇(区)布置智慧云书屋,实现全市城乡主要公共场所智慧云书屋全覆盖。发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内容,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促进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七)实施智慧旅游行动计划。将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统一布局,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广泛应用。接入海南省信息资源体系和旅游综合云平台,开展旅游综合大数据统计分析和旅客流量监管预警,建立旅游信息实时发布制度,引导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接入海南省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并与各大互联网旅游服务商对接合作,积极推动景区、餐饮点、购物场所、娱乐场所的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消费支付电子化。加强万宁旅游营销国际化平台建设,利用海南省重点打造中(简体、繁体)、英、俄、日、韩、阿拉伯等6种语言版本的海南旅游官网,大力开展万宁旅游国际化网络促销,提升万宁旅游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八)实施农业物联网工程。以互联网农业小镇规模化生产基地为重点,建设1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上的应用。支持共享农庄建立农业物联网系统和可视化监控系统,实行全程可视化生产,实时监测农产品生长情况,对产品实行标识和编号管理,确保质量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三、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九)打造“物联万宁”。建设深度覆盖城乡全域的基于蜂窝的窄带物联网(NB-IOT)基础设施,接入全省统一的物联网域名解析系统。面向农业、旅游、能源、环保、医疗等重要领域,组织实施行业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推进物联网在车联网、智能家居、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的应用创新。接入全省城市一体化感知网络,推动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地下管网、交通、电力、河湖、水库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物联网化改造。(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万宁供电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有关电信企业,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十)加快“企业上云”进程。依托云计算服务商,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建立“三个一点”的联合激励机制,即“上云企业出一点、云平台服务商贴一点、政府补一点”,多方合作,加快“企业上云”进程。鼓励云平台服务商用优惠折扣、云代金券等各种形式,促进“企业上云”。(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有关电信企业,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十一)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助力网络扶贫攻坚、农村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等示范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力争每户农民都能享受到宽带服务。到2020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光纤。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力争到2020年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有关电信企业,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十二)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在各镇(区)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十三)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鼓励各镇(区)和各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四、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十四)加强和改进监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企业退出程序,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办)

(十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人行万宁支行)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各镇(区)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省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对于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上云”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平台、物联网示范项目、信息消费创新创业活动等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工信局,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为做好全市信息消费促进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万宁市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高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苏子益(市政府副市长)

        李  宁(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循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陈明源(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宁(市政府办主任)

        崔天星(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局长)

冯礼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欧先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杨学海(市农业局局长)

朱  牧(市财政局局长)

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少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陈宏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让金(市公安局政委)

卓礼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符祥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少波(市商务局局长)

吴毓波(市水务局局长)

刘静芳(市统计局局长)

蔡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蔡笃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

李小鹏(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卢  铭(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陈运标(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许辉云(万宁供电局局长)

黄  文(万城镇政府镇长)

符阳阳(龙滚镇政府镇长)

王  军(山根镇政府镇长)

陈海燕(和乐镇政府镇长)

吴岳和(后安镇政府镇长)

黄德文(北大镇政府镇长)

刘文帅(大茂镇政府镇长)

杨胜光(长丰镇政府镇长)

林明飞(东澳镇政府镇长)

龙镇雄(礼纪镇政府镇长)

罗青洪(南桥镇政府镇长)

潘小强(三更罗镇政府镇长)

何秋恋(人民银行万宁支行行长)

         杨孔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总经理)              

         杜金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万宁分公

     司总经理)

         朱向阳(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万宁市分公司

                     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崔天星同志兼任,牵头负责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总体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十八)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兴隆管委会)

(十九)加强统计监测。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加强省和市县、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二十)强化督查。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研究建立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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