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10 分 类:土地征收征用/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文 号:万府〔2019〕10号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防洪问题,加强东山河防洪减灾能力,保障该地区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市政府决定实施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项目建设起点为市文化体育广场,经东山桥至小海(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面积
征收万城镇裕光村委会、永范村委会、东方村委会、红山村委会、北坡村委会、新庄村委会、群庄村委会相关村民小组集体土地710.95亩;临时使用万城镇永范村委会、东方村委会、红山村委会、北坡村委会、新庄村委会、群庄村委会相关村民小组集体土地268.4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万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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