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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46 分  类:财政预决算/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4日

2019年中共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     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万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是中共万宁市委工作机关,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政策规定。

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向市委报告、反映相关情况。

督促指导市直属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任免经市委研究确定的市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批市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的任免。

(六)配合市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指导市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指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协同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级预算单位。直属机关工委,挂靠有市直属机关党委,下辖16个直属机关党委。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3个职能岗位。

第二部分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直属工委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4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1.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1.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51.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小24.4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数减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69万元,占83.7%;社会保障10.05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11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6.56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1.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7万元,主要是人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是调整项目预算经费的内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主要是压缩项目预算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9.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19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8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三、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四、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由财政统筹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年预算降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预算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五、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万宁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部门)2019收支总预算151.41万元。
   七、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51.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151.41万元,100%。

八、关于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5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1万元,占63.7%;项目支出55万元,占36.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部门)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中共万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有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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