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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协万宁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54 分  类:财政预决算/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2019年政协万宁市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政协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市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协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办公室、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科教文卫体与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第二部分  市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市政协办)2019年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政协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4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58.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08.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58.4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8.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2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46万元,占82.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2万元,占9.65%;卫生健康(类)支出27.15万元,占4.46%;住房保障(类)支出22.08万元,占3.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1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7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退休,所以基数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是抚恤基数减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退休,所以基数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75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退休,所以基数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主要是单位有人员退休。

三、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市政协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11.2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此项经费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按接待费标准合理控制安排经费。

五、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协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六、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政协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协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758.41万元。

七、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9年收入预算758.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608.41万元,占80.22%;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占19.78%。

八、关于市政协办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9年支出预算75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1万元,占80.2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9.7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政协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政协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政协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政协办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5万元、政府性基金1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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