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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6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8日

2019年万宁市就业服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及管理;负责受理市级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审核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期限及标准;负责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交;负责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住院、生育以及死亡有关补助费用审批和报销;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2)负责人才劳动力市场政策咨询;负责招聘广告审核; 负责发布招聘求职信息;负责组织举办人才劳动力招聘会;负责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3)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及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对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培训。

(4)负责毕业生报到登记、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万宁市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单

第三部分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7.42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17.4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17.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1417.42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45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7.4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7.896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00.258万元,占98.7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121万元,占0.64%;住房保障(类)支出8.045万元,占0.5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0.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比去年减少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比去年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今年新增职业培训补贴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92万元,比去年减少28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与去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1万元。

三、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84.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94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561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四、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少用公车,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

五、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局无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就业服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417.424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1417.4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417.424万元,占100%。

八、关于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就业服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1417.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04万元,占62.4%;项目支出532.92万元,占37.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万宁市就业服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局无2019年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宁市就业服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万宁市就业服务局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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