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193 分 类: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万宁市政府编制日月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并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整改工作意见,我市委托技术单位对2013年编制的《万宁市日月湾旅游度假人工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以下简称“区规”)进行了修改。现已完成区规修改工作,特申请对序号100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及销号。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察﹝2018﹞1号),现将我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5日。
附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总填海面积97公顷,包含日岛和月岛。万宁市政府未组织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填海面积为49.1公顷的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省海洋部门对其监管不严,2017年2月才责令停止建设,但直至督察进驻期间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极大地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 |
责任单位 | 万宁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周高明 |
联系电话 | 62233735 |
整改目标 | 对项目违法用海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周边区域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进行修复。 |
整改措施 | 100.万宁市政府编制日月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并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为推进日月岛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建设,我市于2013年组织市有关部门、南山(海南万宁)置业有限公司开展《万宁市日月湾旅游度假人工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以下简称“《区规》”)编制工作,并上报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查。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查后将《区规》上报省政府审核,后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区规》工作未继续组织开展。 2017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日月岛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我市政府未组织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问题。2018年5月,我市印发《万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其中“编制日月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并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列为日月岛项目有关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后,我市海洋部门积极按照整改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区规》编制工作,但原国家海洋局于2017年下发通知,暂停受理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悉,且原国家海洋局2018年有关文件也明确指出取消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制度,因此受限于政策变化,无法按规定申请报批。 目前,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整改工作意见,我市委托技术单位对2013年编制的《万宁市日月湾旅游度假人工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以下简称“区规”)进行了修改。现已完成区规修改工作,特申请对序号100的整改任务进行验收及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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