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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万宁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211 分  类:财政预决算/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

2019年统战部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在市委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我市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大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来通挂职干部的联系、协调工作;联系指导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的有关工作;负责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来我市访问的工作;负责联系南通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做好台胞、台属和侨胞、侨属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市及市以上人大、政协、省文史馆)及市、县(市)区统战性群众团体的人事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和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统战系统各部门机关干部的管理;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长。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

(七)调查研究我市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自由择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物色联系一批代表人士,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八)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级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市工商联开展工作;代管市侨联、市台联;归口指导民族宗教局和市社会主义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统战团体改善工作条件。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台湾事务办

第二部分  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统战部(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2.7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2.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2.78万元;支出总计272.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统战部(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2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4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22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66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5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港澳台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万元,主要是缴交基数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事务(款) 台湾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对台专项工作经费经费减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7.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是统一战线春节茶话会项目经费减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主要是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4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邮电费、 差旅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统战部(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2019年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由财政局统筹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较年预算下降18%。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此项经费根据单位实际发生数,按接待费标准合理控制安排经费。

五、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六、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战部(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战部(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272.78万元。

七、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272.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272.78万元,占100%。

八、关于统战部(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2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8万元,占50.7%;项目支出134.5万元,占49.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统战部(部门)本级、台湾事务办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统战部(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战部(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统战部(部门)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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