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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19-00432 分  类:督查督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现已完成工作,特申请对序号77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察﹝2018﹞1号),现将我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4日。


附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周高明

联系电话

62233735

整改目标

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上下联动、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镇、村(居、林、场)为三级责任主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边”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组织印发《万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万府办﹝2016﹞11号)和《万宁市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和非法采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万府办﹝2018﹞123号)以及《万宁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方案》(万府办﹝2019﹞23号)。

2. 按照方案中三级网格划分要求,每个网格点招聘1名巡查管控人员(农垦居网格再细分若干个四级网格,并按四级网格每个网格招聘1名巡查管控人员),全市共招聘281名网格巡查管控人员聘用人员经费全部列入市财政预算解决。

3.自2018年10月起,全市281名网格巡查管控人员已全面正式开展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加强与各镇(区)、村(居)委会二、三级网格化的联动、指导和监督检查。三级网格员巡查实行钉钉签到,建立巡查台账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三级巡查网格员对属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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