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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群众居家自我隔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023 分  类:应急管理/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30日 文 号:万肺炎指办〔2020〕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市群众居家自我隔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要求,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要发挥扶贫、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基层党员、村(居)小组长的作用,以自然村(连队、社区)为单位,组织村民(居民),即日起 14 天内居家自我隔离(从2020年1月29日起至2020年2月11日止),期间不得串门、不得聚集、不得走亲访友,不得相互拜年,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


二、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小区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小区是否有1月15日后湖北疫区旅游居住史、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三类人员,并主动联系市指挥部落实防控措施。要组织干部职工做到除正常上班时间外,不得外出、不得串门,严防死守,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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