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健康管理服务标识张贴和湖北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039 分 类:应急管理/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03日 文 号:万肺炎指办〔2020〕12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规范健康管理服务标识张贴和湖北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市防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规范健康管理标识张贴和湖北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存在健康管理服务标识被撕毁现象,为便于管理,今后健康管理服务标识统一集中张贴在各小区、村民小组和自然村的宣传栏或显眼位置。
二、对于目前停放在我市区域内的湖北车辆(牌照为“鄂”字开头),从即日起,均保持在原停放处停放,不允许私自驶离,具体可驶离时间另行通知。停放在万城城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的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管控;停放在各小区的由市住建局组织各物业公司管控;停放在各镇社区、村的由各镇组织管控。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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