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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厂、商场、景区等企业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164 分  类: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6日 文 号:万肺炎指办〔2020〕28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厂、商场、景区等企业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工厂、景区、商场在生产经营中,电梯停止运行(货梯除外),空调暂时不运行,以防止气溶胶传播。

二、生产经营场所的洗手间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一次,防止粪口污染;换衣间每天消毒两次,公共场所每天消毒一次,顾客出入口要有自动消毒装置。

三、各商场、超市收费尽量采取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特殊情况需收现金的,收银员要戴手套作业,并在每次收取现金后消毒一次。

四、各工厂、景区、商场要在员工和顾客出入口处设立检查岗,落实专人管理,严格限制人流,落实进出店人员戴口罩、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测温正常且有健康码方能入内。有发热症状等异常者,要在入口处设置暂时隔离区进行隔离,并立即拨打120,由市中医院及时收治。

五、各社区、村网格点的检查卡口要严格落实对下班返家职工的健康检查,测温正常和有健康码方能入村(小区),有发热症状等异常者,要在入口处设置暂时隔离区进行隔离,并立即拨打120,由市中医院及时收治。

六、各社区、村加强对上班返家回村(小区)职工的健康管理,由村(居)民小组长指定党员进行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要求返家回村(小区)职工的全家人员不得随意出家门,出家门须戴口罩,与邻居保持2 米以上距离。

七、各工厂、景区、商场要落实好员工做好健康监测管理,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口罩、每天检测体温、定期洗手、就餐实行分餐制、返家前进行消毒。对省外返万宁的复工复产人员,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 天。

八、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服从管理指导。对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由职能主管部门对其一次给予警告,二次进行封厂封店处理;对员工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取消其复工资格。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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