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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健康一码通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169 分  类:应急管理/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1日 文 号:万肺炎指办〔2020〕33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1日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健康一码通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万宁市健康一码通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万宁市健康一码通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根据《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的通知》精神,为了有效落实健康一码通的推行和应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全市各单位、各镇(区)要严格按照《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进入村庄社区及经营生产办公医疗等场所实施“五个必须”管理的通知》抓好健康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各小区、村卡口,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企业、药店、餐饮店、酒店、医院、学校、车站等场所均要按要求实行健康码管理,量体温后凭“健康码”亮码或扫码通行,未申领“健康码”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

二、严格红、黄、绿三码人员的管理。“绿码”人员且体温正常的(含本省其他市县及外省人员),可自由进出。若出现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在健康一码通系统核验端的“出入通行登记”栏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同时要求其到发热门诊就诊。“黄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公共场所和非本人居住地检查卡口,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观察,若要进出本人居住的小区、村庄,在健康一码通系统核验端的“出入通行登记”栏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并要求提供居住地证明(由其居住小区、村庄的亲属、小区物业人员、社区(村委会)人员的证明,如小区、村庄出入证)。若“黄码”人员有发烧症状的送发热门诊,由发热门诊提出观察意见(居家观察或兴隆温泉宾馆健康服务管理中心集中留观)。“红码”人员一律禁止进出各场所,若是已在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回家的,需继续居家观察14 天;若是有发烧、咳嗽等医学症状的,立即送市中医院健康服务管理中心集中留观。

三、实行发热患者网格化一对一服务管理。各镇(区)要对发热患者100%实行“黄码”管理,一对一确定管理责任人进行跟踪服务管理,一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每天报告两次健康状况,直至症状消失。症状消失后二天未再出现异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管理责任人进行鉴定后报辖区发热门诊,经发热门诊医生审核且出具相关证明后解除隔离,并依据证明将黄码调整为绿码。

四、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本办法实行健康码管理并做好防疫报备。复工复产企业必须要求每名复工复产人员申领健康码并如实在健康一码通系统“员工返岗登记”申报本人健康情况,特别要督促外省(非湖北地区)抵琼复工人员做好健康申报。绿码职工可上岗工作,黄码职工要严格按照第3 条要求落实一对一责任人并做好隔离观察,确保安全后才能上岗。

五、对省推送到我市的红码、黄码人员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信息组分类建立台账,以镇区为单位推送到各镇(区)进行核查及跟踪管理。各镇(区)要首先组织人员对分发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对,经核对若是由于操作失误而非健康原因出现黄码的,由黄码人员提出申请,并经管理责任人审核交由镇(区)中队长审核同意后报网格员修改。核实的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第3 条要求落实一对一责任人进行管理。确诊、疑似、密接三类人员列为红码人员,由市指挥部诊疗和流调工作组按规定进行管理。红码人员转绿码的,由个人向管理责任人申请,经镇(区)政府责任人和中队长审核后报市指挥部诊疗和流调组修改。

六、冬季瓜菜收购商、运输人员等非居住的流动人员依照本办法管理。若是黄码人员,要严格按照第五条要求进行管理。

七、此前颁布的防疫工作相关指引、方案、通告中,如有与此办法相违背的,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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