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并调整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194 分 类:政府办文件;队伍管理/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9日 文 号:万府办函〔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9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更名并调整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步伐,推动招商项目尽快落地,产生经济效益,拉动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更名并调整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三防(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兴胜(市政府副市长)
潘飞兵(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常务副理事长)
成 员:冯礼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 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学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朱 牧(市财政局局长)
陈云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毓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大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茹 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林 凡(市招商办副主任)
林道军(后安镇党委书记)
文万会(北大镇党委书记)
肖传能(大茂镇党委书记)
杨 青(东兴农场公司董事长)
李小榆(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实行“法定机构+市场运作”的治理服务模式,负责万宁槟榔产业园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和制度创新等,也同时行使槟榔产业园管委会的职能,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对外签署协议。负责统筹推进万宁槟榔产业园项目工作,研究项目重大问题,制定招商政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地拆迁组、规划和用地供应组、审批服务组、政策招商组、协调服务组、扫黑除恶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吴 儒(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庄 鸿(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副理事长)
成 员:林道强(市政府办科员)
李绍南(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 喻(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苏玉萍(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莫安宇(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原乐来财政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二、征地拆迁组
组 长:林兴胜(兼)
第一副组长:杨 青(兼)
副 组 长:林道军(兼)
黄大旭(兼)
黎汉强(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副理事长)
成 员:文万会(兼)
肖传能(兼)
杨 青(兼)
李小榆(兼)
陈 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组组长)
李跃明(北大镇东兴居支部书记)
征地补偿安置组设在后安镇,具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含土地权属调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调查登记和评估补偿、搬迁户住房及拆迁安置信息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配合征地工作的依法处置。
三、规划和用地供应组
组 长:高 勇(兼)
副组长:陈胜庭(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秘书长)
成 员:朱 牧(兼)
李 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黄小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规划和用地供应组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落实项目的具体用地范围及边界、面积;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总体规划和控规的调整工作;组织项目用地征收收回、农用地转用和供地报批材料。
四、审批服务组
组 长:茹 祥(兼)
副组长:刘 联(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副理事长)
成 员:李鸿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林晓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赖关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岑春燕(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 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项目审批服务组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报建和环评等项目审批工作。
五、政策招商组
组 长:方 方(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和畅公司代表)
副组长:林 凡(兼)
政策招商组设在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负责做好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以及招商项目前期全程跟踪服务;负责制订和完善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
六、协调服务组
组 长:罗丽华(中国果协槟榔分会协会副理事长)
副组长:冯礼森(兼)
成 员:许春飞(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协调服务组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前期全程跟踪服务,具体负责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和重点项目“六个一”责任制,统计项目投资,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等。
七、扫黑除恶组
组 长:梁 能(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吴毓江(后安镇党委委员)
欧安德(北大镇党委副书记)
肖名强(大茂镇党委副书记)
杨 青(兼)
陈道虎(市扫黑办副主任)
负责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及时发现和移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切实维护项目建设正常秩序。
办公室、征地拆迁组、规划和用地供应组、审批服务组、政策招商组、协调服务组、扫黑除恶组等相关工作人员从各小组单位抽取。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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