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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200 分  类:环境保护;其他/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2)的整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5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6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十八)海南省海洋部门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日岛项目海洋环评和海域论证不充分、审批把关不严。同时未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和后评估,致使日岛连岛桥两侧出现淤积,淤积形成的沙滩长达340多米,淤积区域周边的岸滩发生侵蚀。2015年,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的情况下,月岛即开工建设,加剧了其西南侧1.7公里岸滩的侵蚀,侵蚀最宽处达22米,对省级青皮林自然保护区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周高明

联系电话

0898-62236533

整改目标

严格围填海项目用海审核审批,对日月岛填海项目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周边区域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进行修复。

整改措施

省海洋部门已于2016年11月对月岛项目违法用海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整改工作,并加大巡查力度。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1.2018年8月15日,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下达月岛项目施工便桥非法占用海域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7.77万元,并责令公司恢复海域原状。公司已缴纳罚款,于2018年12月拆除施工便桥。

 2.原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海岸线巡查制度并实施,由万宁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负责开展日月湾海域岸线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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