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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206 分  类:环境保护;其他/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0)的整改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5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7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二十一)部分围填海项目未组织开展海洋环评听证。具体项目有:洋浦莲花山石油仓储区填海工程项目、洋浦莲花山港口物流园填海工程项目、洋浦社兰液体化工仓储区填海工程项目、洋浦小铲滩作业区库场填海工程、洋浦小铲滩作业区物流园填海工程、洋浦莲花山临港石化物流园码头工程、洋浦小铲滩作业区起步工程、万宁乌场海防执勤码头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周高明

联系电话

0898-62236533

整改目标

规范围填海项目环评听证工作,保障公众环保信息知情权。

整改措施

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1、2019年6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召开乌场海防执勤码头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

2、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12月24日向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做好乌场海防执勤码头海洋环境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后评估结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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