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248 分 类:政府文件;土地征收征用/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文 号:万府〔2020〕18号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通告
为推进万宁槟榔生产休闲体验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后安镇水声水库地段部分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用途
万宁槟榔生产休闲体验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安置区,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安置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位于规划三路北侧、槟榔城控规中A-18号地块(具体坐标详见附图所示)。
三、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单位和面积
征收后安镇茶山村委会老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98.43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属地后安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权利或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2955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