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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境外人员从海上偷渡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263 分  类:应急管理;部门文件/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10日 文 号:万肺炎指〔2020〕25号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境外人员从海上偷渡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扩散蔓延,为严防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现就做好境外人员从海上偷渡防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偷渡防控组织领导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增设偷渡防控组,负责偷渡防控的统筹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偷渡防控组由梁一强任组长,周文锋、杨学海任副组长,成员从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万宁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镇也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偷渡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我市偷渡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各沿海镇要组织相关村委会全力配合,确保实现境外人员管控工作“零输入”的目标。

二、建立巡逻值班防控制度

由各沿海镇委牵头,落实“双岸长制”工作制度,整合边防派出所、市农业农村局海监人员和镇村干部、民兵等组成联防队,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大对海岸线的巡查管控力度,认真检查可疑船只,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偷(私)渡、非法入境和“三无船舶”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偷渡者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先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测后再依法处置。

三、落实渔船细化管理

偷渡防控组协调各相关镇和市农业农村局等人员成立各港口码头管控队伍,加强渔船的登记管理,完善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港口码头的渔船和海洋渔业从业人员的信息和动态。加大对渔船作业的管控力度,规范细化靠岸渔船检查工作流程,对出港、返港的渔船证件和船上人员人数进行核对检查并登记, 发现可疑及时向偷渡防控组报告处置。向海洋渔业从业人员发送告知书,签订作业承诺书,明确此期间违反入境管理规定将予以顶格处理。

四、严格酒店入住管理

加强对市内各酒店、宾馆的管理,严格落实登记制度,认真查验身份证信息,严禁入住身份信息不明人员,要若违反相关规定则顶格处理。

五、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防控

通过网络、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组织、协助和隐瞒偷渡行为的严重后果。积极发动群众检举偷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凡举报有功的,一经查实奖励1 万元,同时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电话:110)。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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