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在办理别墅项目用地建设审批环节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的通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319 分  类:政府办文件;队伍管理/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04日 文 号:万府办〔2020〕13号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4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在办理别墅项目用地建设审批环节

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

予以批评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函〔2019179号)和《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疑似违建别墅图斑和我市自查发现涉及的项目用地、建设审批环节,主要存在无上位规划审批项目、违规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在自然保护区批准办理有关项目手续、批准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超出项目合法用地红线范围审批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容积率小于1.0、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等违规审批行为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在办理别墅项目用地、建设审批环节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一、无控规违规审批项目、违规审批容积率低于1.0项目相关责任人:高 勇(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詹天凯(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已调省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王延君(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黄雄(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已退休)、陈志(市住建局)、卓雪萍(市住建局)、冯学胜(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已退休)、钟琼(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已退休)。

二、违规办理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0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冯礼森(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发改委)、李奋(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周志军(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吴福安(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财政局)、关海强(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陈观飞(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陈王英(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已退休)、文绍强(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李道泰(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许乾伟(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陈文(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谢强(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周燕茜(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已调海口市委宣传部)。

三、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责任人:陈云锋(市住建局)、蔡笃龙(原单位市房管局,现单位市编委办)、李健(原单位市房管局,现单位市住建局)、殷海珠(原单位市房管局,现单位市住建局)、蔡世雄(原单位市房管局,现单位市住建局)。

四、违规办理自然保护区内有关项目用地、建设审批手续的相关责任人:吴福安(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财政局)、谢强(原单位市国土局,现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郭仁凯(市住建局)、冯学胜(原单位市住建局,现已退休)。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同志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要以案为鉴,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以用权,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市政府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使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戒尺常悬,令行禁止。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9

(此件主动公开)

微信
X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2224616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60010   琼公安备46900602000128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