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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326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文 号:万府办〔2020〕19号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

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今年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53个,计划投资17.93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2个,计划投资7.44亿元;续建项目101个,计划投资10.49亿元。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执行力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备制度,将全市34个项目纳入预备项目库,视项目开工条件成熟情况调整纳入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开展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项目入库储备。新开工项目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视同立项,无需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二、各项目业主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三、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责任领导,每半月至少一次深入项目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建设各种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投资。

四、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要素部门要靠前服务,加快项目要素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开工。项目属地镇要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保障项目可持续施工。各项目业主要切实扛起项目推进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要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保证7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按项目计划开工时间开工建设。未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市政府将对该项目年度建设资金进行调剂使用。

五、各项目业主每周四下午下班前要将项目建设动态报送至市重点项目办,内容包括前期工作审批、资金到位、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由市重点项目办汇总后报各项目责任市领导,同时做好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项目督查工作(电话:62133312,62133311;邮箱:wnzdxm@163.com,地址:市党政办公大楼3楼317办公室)。

六、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市委办督查组、市政府办督

查组联合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对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报市主要领导。

 

 附件:1.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2.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预备项目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附件2万宁市2020年政府投资预备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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