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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347 分  类:督查督办/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的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6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万宁日月湾日岛项目申请、批准的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海南省海洋部门安排填海指标时明确要求“禁止填海造地开发普通房地产项目”,2014-2015年期间,该项目填海竣工验收后,万宁市政府改变填海旅游用途5.6公顷用于房地产建设。

责任单位

万宁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周高明

联系电话

0898-62236533

整改目标

优化调整规划,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持优良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由万宁市政府负责对日月双岛项目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查同意后依法审批。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指导万宁市政府对未出让的土地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出让,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1.2018年9月初市资规局完成了规划调整编制工作,严格将整改措施中“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落实到日岛规划调整方案当中,并于2018年11月12日上报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审查。

2.根据日岛规划审查会要求,设计单位已根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方案重新上报省厅。

3.2019年7月21日,日岛规划调整方案通过省厅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4.2019年10月8日,日岛规划调整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5.2020年3月16日,日月岛规划经省资规厅批复实施(见琼自然资函〔2020〕443号),本次规划调整全面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一是在规划层面中,对已出让但未建设的原规划地块调整优化建设内容,不再安排居住功能,禁止纯商品住宅建设;二是控制填岛防止生态继续恶化,三是规划生态保护专项内容,四是强化垃圾及污废水的处理,实现零排放,全部中水回收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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