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21145-1/2020-00397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万宁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6日2020年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二)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的检测,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测报、预报;
(四)负责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五)负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动物卫生方面工作;
(六)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培训及宣传;
(七)指导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八)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技能鉴定及培训和畜牧业生产、饲料工业和牧草统计分析监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九)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动物产品防疫安全和兽医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调查等,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市农业农村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审核、文电处理和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负责承担各项公务活动的协调及接待联系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各股(室)之间的协调工作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兽医公共卫生组。负责拟定全市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传染病)预防计划,制定防疫预案和工作方案;负责与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负责对全市动物免疫效果评价和考核;负责免疫档案的管理;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管理。
(三)疫情诊断监测组。负责全市动物疫情收集、传递、
预警;对突发动物疫情和可能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应对;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临床诊断;负责动物疫情信息和档案的保密管理;按规定报告我市动物疫情动态和经授权向社会发布动物疫情。
(四)检疫组。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培训、考核动物检疫人员;负责做好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兽医实验室。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与分析、免疫抗体检测与分析评估;负责兽医实验室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六)兽医物品供应组。负责制定全市兽用生物制品、消毒药等防疫物资的使用订购计划,经批准后具体承担其相关的采购和供应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负责全市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等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七)畜牧技术推广组。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饲料工业和牧草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技能鉴定及培训,协助做好畜禽养殖环境及粪污综合利用指导服务,承担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参与畜禽养殖场(区)的建设及认证评审工作;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二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0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89.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89.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89.0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万元、农林水支出54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万,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万元,占2.4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98万元,占2.8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46.37万元,占92.7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07万元,占1.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1万元,主要是年度医疗基数调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是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高。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82.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5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压缩。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是今年项目功能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4.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公务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此项经费是根据单位实际发生费用需要,按照接待费标准,合理调整支出。
(二)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预算经费。
五、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项目预算
六、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589.03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589.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03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压缩。
八、关于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58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4万元,占28.26%;项目支出422.59万元,占71.7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压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万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22.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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